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变更的复函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变更的复函
(略) 集 (略) :
报来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于2024年4月26日取得我委核准批复,批复文件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发改核准〔2024〕15号),核准有效期至2026年4月26日。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核准变更。
二、变更主要内容: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资本金为6205.*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由企业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三、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核准其余事项仍按照穗发改核准〔2024〕15号文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303-*-04-0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核准部门盖章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略) 集 (略) :
报来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核准变更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于2024年4月26日取得我委核准批复,批复文件为《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发改核准〔2024〕15号),核准有效期至2026年4月26日。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核准变更。
二、变更主要内容: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资本金为6205.*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由企业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三、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核准其余事项仍按照穗发改核准〔2024〕15号文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州压气站增加压缩机组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303-*-04-01-*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核准部门盖章 |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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