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前公示
南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 (略) ,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现将《南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全文予以公示。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拨打建设单位电话。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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