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件汽车塑料配件和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年产30万件汽车塑料配件和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件汽车塑料配件和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略) (略) 1166号
项目名称 | 安 (略) 年产#件汽车塑料配件和塑料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五河县经 (略)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安鑫环境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汽车塑料配件和塑料制品#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挤出及注塑工序工艺废气收集后经“水环真空泵+两级酸式气旋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两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配料、混料及塑料废料粉碎工序粉尘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职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 (略) 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建筑物外排放。设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冷却水沉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净化水经隔油和沉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设置隔油设施)处理后 (略) (略) 。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混料机、挤出机、切粒机、注塑机、粉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以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 (略) 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暂存于废 (略) )、不合格品及测试废样品、 (略) 、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冷却水废渣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稀硫酸桶、含油废渣、含油废液、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液压油、润滑油、稀硫酸及危险废物等。事故废水采取三级防控管理,全厂设置1座事故池, (略) 和地方有关应急机构实现联动。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环境风 (略) 理事故领导小组,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并进行应急跟踪监测,以保证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8-#-04-0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 (略) 年产#件汽车塑料配件和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略) (略) 1166号
项目名称 | 安 (略) 年产#件汽车塑料配件和塑料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五河县经 (略) |
建设单位 | 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安鑫环境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汽车塑料配件和塑料制品#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挤出及注塑工序工艺废气收集后经“水环真空泵+两级酸式气旋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两级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配料、混料及塑料废料粉碎工序粉尘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职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 (略) 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建筑物外排放。设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住、教育、医疗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冷却水沉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净化水经隔油和沉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设置隔油设施)处理后 (略) (略) 。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混料机、挤出机、切粒机、注塑机、粉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以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 (略) 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暂存于废 (略) )、不合格品及测试废样品、 (略) 、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冷却水废渣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稀硫酸桶、含油废渣、含油废液、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 (略) 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液压油、润滑油、稀硫酸及危险废物等。事故废水采取三级防控管理,全厂设置1座事故池, (略) 和地方有关应急机构实现联动。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成立环境风 (略) 理事故领导小组,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并进行应急跟踪监测,以保证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8-#-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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