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磷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磷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 1.4 万吨磷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略) (略) 1166号
项目名称 | 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 1.4 万吨磷酸酯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经 (略) |
建设单位 | 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德乔环境科学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固镇经 (略) (略) 西侧、 (略) 南侧,建设年产1.#吨磷酸酯产品项目,其中年产磷酸三#酯#吨、磷酸三#酯2000吨、磷酸三异#酯2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经“碱液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排气排放;污水站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集中进入同一 (略) 理设施“生物净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 (略) 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氯化氢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共同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化 (略) 理后,一起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接 (略) (略) ,纳入固镇经 (略) (略) 理厂 (略) 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泵类、真空机组及风机等。通过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基础隔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风机采用消声器,空压机采用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树脂、废沉渣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沉渣、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 (略) 。危险废物主要 (略) 理站物化污泥、废活性炭、磷酸铵镁固废残余物、废导热油、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 (略) 置。污水站物化污泥以及循环 (略) 理产生的污泥、浓水待鉴定 (略) 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事故废水采取三级防控管理,全厂设置有1座事故池。 (略) 和地方有关应急机构实现联动。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并进行应急跟踪监测,以保证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7-#-04-0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 1.4 万吨磷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略) (略) 1166号
项目名称 | 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年产 1.4 万吨磷酸酯项目 |
建设地点 | 固镇经 (略) |
建设单位 | 诚明化学(安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德乔环境科学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固镇经 (略) (略) 西侧、 (略) 南侧,建设年产1.#吨磷酸酯产品项目,其中年产磷酸三#酯#吨、磷酸三#酯2000吨、磷酸三异#酯2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经“碱液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排气排放;污水站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集中进入同一 (略) 理设施“生物净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 (略) 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氯化氢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共同通过一根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过化 (略) 理后,一起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接 (略) (略) ,纳入固镇经 (略) (略) 理厂 (略) 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泵类、真空机组及风机等。通过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基础隔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风机采用消声器,空压机采用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树脂、废沉渣等,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废沉渣、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 (略) 。危险废物主要 (略) 理站物化污泥、废活性炭、磷酸铵镁固废残余物、废导热油、废机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 (略) 置。污水站物化污泥以及循环 (略) 理产生的污泥、浓水待鉴定 (略) 置。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事故废水采取三级防控管理,全厂设置有1座事故池。 (略) 和地方有关应急机构实现联动。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并进行应急跟踪监测,以保证事故危害降至最低。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固镇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7-#-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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