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华电集团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一期工程项目3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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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华电集团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一期工程项目3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中国华电集团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一期工程项目(30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新疆哈密英格玛 (略) :

  你公司《关于上报中 (略) 新疆哈密英格玛 (略) 淖 (略) 英格玛二号煤矿一期工程项目(#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新哈英格玛计字〔2024〕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意见

  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 (略) (略) 伊吾县,井田面积43.11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4.72亿吨,设计规模#吨/年,服务年限112.4年。项目设计开采侏罗系下统八道湾组1号、2号煤,为长焰煤,属低瓦斯矿井,采用斜井开拓、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法、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和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全井田划分为2个水平 (略) , (略) 为一水平 (略) ,面积9平方公里,服务年限12年。配套建设选煤厂(建设规模#吨/年,按照#吨/年运行),采用复合干法和智能干选工艺进行分选。项目建设主斜井(长1949米,净断面20.1平方米)、副斜井(长4659米,净断面22.4平方米)、回风斜井(长2158米,深部净断面18.9平方米、浅部净断面22.3平方米)、灌浆系统等主体工程;原煤仓(2座,单座容量#吨)、产品煤仓(4座,单座容量#吨)、矸石仓(1座,容量3000吨)、场内全封闭输煤皮带、 (略) 等储运工程;机修间、空压机房等辅助工程;生 (略) 理站(规模400立方米/日)、 (略) 理站(规模#立方米/日)、外排水综合利用管线(约5公里)以及电锅炉、太阳能、空压机余热回收加热系统等公用及环保工程。产品煤经输煤 (略) 专用线外运,输煤 (略) 专用线单独环评。

  该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新疆淖 (略) 规划的新建项目,总体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略) 以国能发煤炭〔2022〕107号文件核准项目一期按#吨/年进行建设。项目实施将对生态、地下水、大气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所提要求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该项目位于诺敏戈壁荒漠化敏感生 (略) ,地貌类型为戈壁荒漠,土地利用类型以裸岩石砾地为主,大部分为砾幕层所覆盖,零星分布有植被。 (略) 和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沉陷最大值分别为11.7米、24.1米, (略) 上方地表变形剧烈,出现沉陷坑、沉陷台阶和较大地表裂缝; (略) 和全井田开采后沉陷面积分别为7.92平方公里、34.94平方公里,主要以重度损害为主。井田外南侧5 (略) 分布有0.3平方公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井田内东部及东边界外分布有0.47平方公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煤炭开采可能对公益林造成不利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井田及周边无水源地、居民水井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无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井田内无常年地表径流,无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采煤将破坏煤系及上覆侏罗系三工河组承压含水层,以矿井水的形式排至 (略) 理站。若矿井水及生活污水等直接排放、污(废)水处理 (略) 域发生渗漏等,将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运营期原煤筛分、破碎、转载以及矸石破碎等环节产生的扬尘等,通风机、破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对井田内的 (略) 域及其外侧留设足够保护煤柱,确保公益林生态功能不降低。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砾幕层的扰动。对受扰动的地表砾幕层统一剥离、收集,用于后期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编制生态保护及修复实施方案,采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采取充填裂缝、土地平整、砾石压盖、定期洒水、撒播乡土植物种子等措施。对受沉陷重度损毁的林地,采取人工整地、补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恢复植被覆盖度。 (略) 内的林地及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表沉陷、砾幕层裂缝进行跟踪监测,加强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评估,根据影响情况必要时优化调整开采方案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开展戈壁采煤沉陷影响程度分级、砾幕层的保护和修复等技术研究,持续优化砾幕层保护及修复措施。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严格落实地下水水位、水质跟踪监测计划。新建一座 (略) 理站,矿 (略) 理后优先回用于项目生产生活用水、 (略) 治理洒水、补给公益林等,剩余矿井水经新建输水管道输送至伊吾县 (略) 进行综合利用,主要用于伊吾县 (略) 域工业用水。跟踪监测矿井水水量、矿化度等指标变化情况,结合不同开采阶段进一步优化 (略) 理和综合利用方案。新建一座生 (略) 理站,生活 (略) 理后 (略) 洒水、绿化及生产系统冲洗用水。运行期加强污(废)水处理 (略) 的运维管护,切实提升矿井水、污 (略) 理效能。新建一座冲洗废水收集池,冲洗废水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灌浆灭火。 (略) 防渗, (略) 理、危废贮存 (略) 域实施重点防渗。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设燃煤锅炉,采用矿井工业余热、太阳能和电锅炉等供热。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污染防治,车辆和施工机械的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鼓励优先选用新能源施工机械和车辆。原煤、产品煤及矸石等采用全封闭筒仓储存,运输采用封闭式输煤皮带;破碎、筛分、转载等地面生产系统产尘环节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安装袋式除尘器。加快产品煤输煤 (略) 专用线建设,确保与本工程同步建成投运。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矸石综合利用方式,掘进矸石全部回填井下巷道,不出井;部分分选矸石破碎后用于灭火灌浆,剩余矸石用于回 (略) 、火区治理采坑、白石湖三号露天矿采坑等。 (略) 理站污泥脱水后掺入产品煤;生 (略) 理站污泥脱水后按规定交有 (略) 理,生活垃圾交环 (略) 理,危险废物交有资 (略) 置,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环境管理。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持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按照#吨/年的规模建设和生产,不得擅自增加规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后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略) 服务年限期满后, (略) 继续实施开采的,应当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五、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新疆维吾 (略) 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略) 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文件分送上述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新疆维吾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人民政府, (略) (略) ,中 (略) (略)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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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英格玛 (略) :

  你公司《关于上报中 (略) 新疆哈密英格玛 (略) 淖 (略) 英格玛二号煤矿一期工程项目(#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新哈英格玛计字〔2024〕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意见

  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 (略) (略) 伊吾县,井田面积43.11平方公里,设计可采储量4.72亿吨,设计规模#吨/年,服务年限112.4年。项目设计开采侏罗系下统八道湾组1号、2号煤,为长焰煤,属低瓦斯矿井,采用斜井开拓、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法、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和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全井田划分为2个水平 (略) , (略) 为一水平 (略) ,面积9平方公里,服务年限12年。配套建设选煤厂(建设规模#吨/年,按照#吨/年运行),采用复合干法和智能干选工艺进行分选。项目建设主斜井(长1949米,净断面20.1平方米)、副斜井(长4659米,净断面22.4平方米)、回风斜井(长2158米,深部净断面18.9平方米、浅部净断面22.3平方米)、灌浆系统等主体工程;原煤仓(2座,单座容量#吨)、产品煤仓(4座,单座容量#吨)、矸石仓(1座,容量3000吨)、场内全封闭输煤皮带、 (略) 等储运工程;机修间、空压机房等辅助工程;生 (略) 理站(规模400立方米/日)、 (略) 理站(规模#立方米/日)、外排水综合利用管线(约5公里)以及电锅炉、太阳能、空压机余热回收加热系统等公用及环保工程。产品煤经输煤 (略) 专用线外运,输煤 (略) 专用线单独环评。

  该项目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新疆淖 (略) 规划的新建项目,总体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略) 以国能发煤炭〔2022〕107号文件核准项目一期按#吨/年进行建设。项目实施将对生态、地下水、大气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所提要求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影响。该项目位于诺敏戈壁荒漠化敏感生 (略) ,地貌类型为戈壁荒漠,土地利用类型以裸岩石砾地为主,大部分为砾幕层所覆盖,零星分布有植被。 (略) 和全井田开采后地表沉陷最大值分别为11.7米、24.1米, (略) 上方地表变形剧烈,出现沉陷坑、沉陷台阶和较大地表裂缝; (略) 和全井田开采后沉陷面积分别为7.92平方公里、34.94平方公里,主要以重度损害为主。井田外南侧5 (略) 分布有0.3平方公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井田内东部及东边界外分布有0.47平方公里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煤炭开采可能对公益林造成不利影响。

  (二)水环境影响。井田及周边无水源地、居民水井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无具有供水意义的含水层。井田内无常年地表径流,无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采煤将破坏煤系及上覆侏罗系三工河组承压含水层,以矿井水的形式排至 (略) 理站。若矿井水及生活污水等直接排放、污(废)水处理 (略) 域发生渗漏等,将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运营期原煤筛分、破碎、转载以及矸石破碎等环节产生的扬尘等,通风机、破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生态保护措施。对井田内的 (略) 域及其外侧留设足够保护煤柱,确保公益林生态功能不降低。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对砾幕层的扰动。对受扰动的地表砾幕层统一剥离、收集,用于后期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编制生态保护及修复实施方案,采用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采取充填裂缝、土地平整、砾石压盖、定期洒水、撒播乡土植物种子等措施。对受沉陷重度损毁的林地,采取人工整地、补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恢复植被覆盖度。 (略) 内的林地及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表沉陷、砾幕层裂缝进行跟踪监测,加强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评估,根据影响情况必要时优化调整开采方案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开展戈壁采煤沉陷影响程度分级、砾幕层的保护和修复等技术研究,持续优化砾幕层保护及修复措施。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严格落实地下水水位、水质跟踪监测计划。新建一座 (略) 理站,矿 (略) 理后优先回用于项目生产生活用水、 (略) 治理洒水、补给公益林等,剩余矿井水经新建输水管道输送至伊吾县 (略) 进行综合利用,主要用于伊吾县 (略) 域工业用水。跟踪监测矿井水水量、矿化度等指标变化情况,结合不同开采阶段进一步优化 (略) 理和综合利用方案。新建一座生 (略) 理站,生活 (略) 理后 (略) 洒水、绿化及生产系统冲洗用水。运行期加强污(废)水处理 (略) 的运维管护,切实提升矿井水、污 (略) 理效能。新建一座冲洗废水收集池,冲洗废水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灌浆灭火。 (略) 防渗, (略) 理、危废贮存 (略) 域实施重点防渗。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设燃煤锅炉,采用矿井工业余热、太阳能和电锅炉等供热。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扬尘污染防治,车辆和施工机械的废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鼓励优先选用新能源施工机械和车辆。原煤、产品煤及矸石等采用全封闭筒仓储存,运输采用封闭式输煤皮带;破碎、筛分、转载等地面生产系统产尘环节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安装袋式除尘器。加快产品煤输煤 (略) 专用线建设,确保与本工程同步建成投运。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矸石综合利用方式,掘进矸石全部回填井下巷道,不出井;部分分选矸石破碎后用于灭火灌浆,剩余矸石用于回 (略) 、火区治理采坑、白石湖三号露天矿采坑等。 (略) 理站污泥脱水后掺入产品煤;生 (略) 理站污泥脱水后按规定交有 (略) 理,生活垃圾交环 (略) 理,危险废物交有资 (略) 置,加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环境管理。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持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应按照#吨/年的规模建设和生产,不得擅自增加规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后适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略) 服务年限期满后, (略) 继续实施开采的,应当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五、 (略) (略) 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新疆维吾 (略) 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略) 等单位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批复文件分送上述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新疆维吾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人民政府, (略) (略) ,中 (略) (略) ,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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