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大新镇朝东圩港村村庄规划年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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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大新镇朝东圩港村村庄规划年批后公告

《 (略) 大新镇朝东圩港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12月31日 (略) 人民政府批复(张政复〔2024〕26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朝东圩港村行政村全域,总面积为818.2833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271.480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面积546.8029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目标定位

基于对村庄传统文化、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等的梳理, (略) 域发展需求与村民诉求,将朝东圩港村定位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 (略) ,现代农业及沿江制造并重的特色创新示范村庄。”

四、 (略)

以现有农业种植资源基础,构建“一心 (略) ”规 (略) 。

?“一心”:依托朝东圩港村村委,打造集公共服务、养老服务、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公共服务中心;

?“一轴”:整合资源,通过 (略) 提升各设施间的互动与效能,实现综合协调与优化发展;

?“五区”:重装 (略) 、农业规 (略) 、田园农 (略) 、生产配 (略) 、乡村 (略) 。

五、主要内容

以耕地保护为核心,落实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2035年,朝东圩港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3.9078公顷,确保330.744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以优化整合村庄建设用地为重点,合理安排各类项目建设用地,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用地的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现状建设用地规模,到2035年,朝东圩港村建设用地规模为99.3070公顷。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对闲置、低效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利用,引导农村居民适当集中居住。到2035年,宅基地户均用地标准不超过160平方米。

《 (略) 大新镇朝东圩港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于2024年12月31日 (略) 人民政府批复(张政复〔2024〕262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批后公告。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朝东圩港村行政村全域,总面积为818.2833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271.4804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外面积546.8029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目标定位

基于对村庄传统文化、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等的梳理, (略) 域发展需求与村民诉求,将朝东圩港村定位为“一二三产业深度融 (略) ,现代农业及沿江制造并重的特色创新示范村庄。”

四、 (略)

以现有农业种植资源基础,构建“一心 (略) ”规 (略) 。

?“一心”:依托朝东圩港村村委,打造集公共服务、养老服务、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公共服务中心;

?“一轴”:整合资源,通过 (略) 提升各设施间的互动与效能,实现综合协调与优化发展;

?“五区”:重装 (略) 、农业规 (略) 、田园农 (略) 、生产配 (略) 、乡村 (略) 。

五、主要内容

以耕地保护为核心,落实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到2035年,朝东圩港村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3.9078公顷,确保330.744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以优化整合村庄建设用地为重点,合理安排各类项目建设用地,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用地的集约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现状建设用地规模,到2035年,朝东圩港村建设用地规模为99.3070公顷。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对闲置、低效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利用,引导农村居民适当集中居住。到2035年,宅基地户均用地标准不超过1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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