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建设银发经济特色园区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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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建设银发经济特色园区的指导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培育建设银发经济特色园区的指导意见

苏发改社会发〔2024〕1434号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办发〔2024〕1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规〔2024〕4号),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建设一批银发经济 (略) ,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定位

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市场主导、创新引领、统筹协同,支持和引导各地发挥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要素,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加快形成银发经济生态圈,因地制宜打造创新能力较强、产业特色突出、能级质态较好、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银发经济 (略) 。到2027年,全省培育10个左右银发经济 (略) 。

二、重点任务

各地要结合苏政办规〔2024〕4号文件提出的老年产品制造业、养老服务业、抗衰老产业等3个重点领域10个重点方向,立足已有基础,找准发展定位,不求面面俱到,形 (略) 域特色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模式。

(一)提升主导产业。围绕服务业融合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技术新业态培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等重点,精准定位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支持本地企业转型或拓展银发经济新赛道,积极培育一批服务业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龙头企业,推动形成地方特色明显、规模效益突出、发展能级较高的优势产业集群。

(二)推动资源集成。围绕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完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供销一体化协同协作机制、支持“制造+服务”融合发展、打造“智能产品+ (略) +优质服务”集成供应商等重点,优先支持依托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和较强产业服务能力的经济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服务 (略) 或功能性 (略) 开展培育建设,强化集群规模效应。

(三)突出创新赋能。围绕“产学研医养”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等重点,支持企业、高校、 (略) 所、养老和医疗机构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或联合实验室,依托龙头 (略) ,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引领,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流程在各类服务场景的集成应用,加强人才培养和招引。

(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强化资源要素集聚、保障企业良性发展、优化公共服务等重点,探索建立与银发经济产业发展相适 (略) 组织管理、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体制机制,保障人才、技术、资金、数据、信息等资源要素供给,推动落实一批示范合作项目, (略) ,在全省和全国形成银发经济 (略) 示范带动作用。

三、 (略) 径

(一)主要对象。银发经济 (略) 培育建设,原则上以县(市、区)及以 (略) 域或县级以上经济技 (略) 、高新技 (略) 等为单位开展培育建设,鼓励在相关产业基础厚实、集聚度高、发展前 (略) 域内以“区中园”等形式组织。

(二)主要原则。坚持自愿开展、公开透明、地方培育、省级指导,按照“成熟一批、开展一批”的方式滚动实施。

(三)主要程序。拟开展银发经济特色园培养建 (略) 应组织编制建设发展规划,系统梳理产业现状,明确空间范围、主导产业,提出目标任务、支持措施、管理运营模式等内容(见附件1),填报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 (略)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培育 (略) 名单, (略) 政府同意。

四、省级支持措施

对于开展培育建设的银发经济 (略) ,省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集成政策资源,支持探索创新,推动特色发展,提升质态水平,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在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培育、科研项目申报、研发机构落户、平台载体落地、 (略) 辅导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二是优先 (略) 重点企业、机构参与省级银发经济产业联合体、适老产品集 (略) ;三是 (略) 与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等产业合作交流机制;四是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优先 (略) 及其企业、机构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和全省产业合作、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征集等活动;五是根据国家工作部署,择优推荐申报国家银发经济 (略) ;六是针对培育建设中的困难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或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细化任务分工、 (略) 径,扎实有效推进培育建设。建设规划要经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媒体 (略) 渠道,大力宣传银发经济 (略) 培育建设成效,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动员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凝聚社会广泛共识。

(三)务求建设实效。开展银发经济 (略) 培育建设,重点是培育、任务是建设、目标是发展,不是命名、授牌和挂牌。要务求工作实效、形成产业增量、不搞千篇一律,不得在原有 (略) 基础上简单“套牌”,不得在零基础的地方“空挂牌”。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控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原则上不新增行政编制,切实提高建设效益。

原则上, (略) 首批开展培育 (略) 不超过1个,并于2025年3月底前确定名单,并报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备案(同步 (略) 建设发展规划、基础信息表)。备案信息将作为省级政策支持、工作指导以及省级银发经济 (略) 布局的重要依据。

(工作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吕毅,电话:025-#;

省民政厅钱敏雷,电话:025-#;

省卫生健康委姜晓健,电话025-#。)

附件:1.银发经济 (略) 培育建设发展规划(参考格式)

2.江苏省建设培育银发经济 (略) 基础信息表(参考格式)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培育建设银发经济特色园区的指导意见

苏发改社会发〔2024〕1434号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办发〔2024〕1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规〔2024〕4号),在全省范围内培育建设一批银发经济 (略) ,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目标定位

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以人为本、市场主导、创新引领、统筹协同,支持和引导各地发挥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要素,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加快形成银发经济生态圈,因地制宜打造创新能力较强、产业特色突出、能级质态较好、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银发经济 (略) 。到2027年,全省培育10个左右银发经济 (略) 。

二、重点任务

各地要结合苏政办规〔2024〕4号文件提出的老年产品制造业、养老服务业、抗衰老产业等3个重点领域10个重点方向,立足已有基础,找准发展定位,不求面面俱到,形 (略) 域特色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模式。

(一)提升主导产业。围绕服务业融合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技术新业态培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等重点,精准定位主导产业和发展方向,支持本地企业转型或拓展银发经济新赛道,积极培育一批服务业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龙头企业,推动形成地方特色明显、规模效益突出、发展能级较高的优势产业集群。

(二)推动资源集成。围绕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能力、完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供销一体化协同协作机制、支持“制造+服务”融合发展、打造“智能产品+ (略) +优质服务”集成供应商等重点,优先支持依托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和较强产业服务能力的经济技 (略) 、高新技术产 (略) 、服务 (略) 或功能性 (略) 开展培育建设,强化集群规模效应。

(三)突出创新赋能。围绕“产学研医养”协同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等重点,支持企业、高校、 (略) 所、养老和医疗机构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或联合实验室,依托龙头 (略) ,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引领,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流程在各类服务场景的集成应用,加强人才培养和招引。

(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强化资源要素集聚、保障企业良性发展、优化公共服务等重点,探索建立与银发经济产业发展相适 (略) 组织管理、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体制机制,保障人才、技术、资金、数据、信息等资源要素供给,推动落实一批示范合作项目, (略) ,在全省和全国形成银发经济 (略) 示范带动作用。

三、 (略) 径

(一)主要对象。银发经济 (略) 培育建设,原则上以县(市、区)及以 (略) 域或县级以上经济技 (略) 、高新技 (略) 等为单位开展培育建设,鼓励在相关产业基础厚实、集聚度高、发展前 (略) 域内以“区中园”等形式组织。

(二)主要原则。坚持自愿开展、公开透明、地方培育、省级指导,按照“成熟一批、开展一批”的方式滚动实施。

(三)主要程序。拟开展银发经济特色园培养建 (略) 应组织编制建设发展规划,系统梳理产业现状,明确空间范围、主导产业,提出目标任务、支持措施、管理运营模式等内容(见附件1),填报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 (略)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培育 (略) 名单, (略) 政府同意。

四、省级支持措施

对于开展培育建设的银发经济 (略) ,省有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集成政策资源,支持探索创新,推动特色发展,提升质态水平,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在重大建设项目、重点企业培育、科研项目申报、研发机构落户、平台载体落地、 (略) 辅导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二是优先 (略) 重点企业、机构参与省级银发经济产业联合体、适老产品集 (略) ;三是 (略) 与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等产业合作交流机制;四是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优先 (略) 及其企业、机构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和全省产业合作、经验交流、典型案例征集等活动;五是根据国家工作部署,择优推荐申报国家银发经济 (略) ;六是针对培育建设中的困难问题,积极协调解决或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细化任务分工、 (略) 径,扎实有效推进培育建设。建设规划要经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媒体 (略) 渠道,大力宣传银发经济 (略) 培育建设成效,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动员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凝聚社会广泛共识。

(三)务求建设实效。开展银发经济 (略) 培育建设,重点是培育、任务是建设、目标是发展,不是命名、授牌和挂牌。要务求工作实效、形成产业增量、不搞千篇一律,不得在原有 (略) 基础上简单“套牌”,不得在零基础的地方“空挂牌”。要遵守法律法规,严控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原则上不新增行政编制,切实提高建设效益。

原则上, (略) 首批开展培育 (略) 不超过1个,并于2025年3月底前确定名单,并报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备案(同步 (略) 建设发展规划、基础信息表)。备案信息将作为省级政策支持、工作指导以及省级银发经济 (略) 布局的重要依据。

(工作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吕毅,电话:025-#;

省民政厅钱敏雷,电话:025-#;

省卫生健康委姜晓健,电话025-#。)

附件:1.银发经济 (略) 培育建设发展规划(参考格式)

2.江苏省建设培育银发经济 (略) 基础信息表(参考格式)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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