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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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1)鱼台县不动产证明第*号


中国 (略) 鱼台支行

房屋


(略) 南、 (略) 东龙城水景苑17#楼2-1904号


公告单位:鱼台县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5日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鲁(2021)鱼台县不动产证明第*号


中国 (略) 鱼台支行

房屋


(略) 南、 (略) 东龙城水景苑17#楼2-1904号


公告单位:鱼台县自然资 (略)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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