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峡新能源尚义石井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关于三峡新能源尚义石井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4〕1705号
尚义县人民政府:
三峡新能源尚义石井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6780公顷(其中耕地0.0456公顷、非耕农用地0.6324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三峡新能源尚义石井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30日
冀政转征函〔2024〕1705号
尚义县人民政府:
三峡新能源尚义石井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6780公顷(其中耕地0.0456公顷、非耕农用地0.6324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三峡新能源尚义石井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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