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吨绿色循环聚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年产50万吨绿色循环聚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江苏 (略) 年产#吨绿色循环聚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吨绿色循环聚酯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建设地点: (略) 盱眙经 (略) (略) 与紫薇大道交叉口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及内容:企业拟购置PET瓶片生产线、泡料生产设备、色母粒车间设备及涤纶短纤维生产线等设备,通过外购PET瓶片、涤纶废丝、废布、涤纶颗粒及色粉等主要原材料,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绿色循环聚酯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 (略)
联系地址: (略) 盱眙经 (略) (略) 与紫薇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联晟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国际服务外包大厦1栋AB座11楼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 (略)
2025年1月15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江苏 (略) 年产#吨绿色循环聚酯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吨绿色循环聚酯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建设地点: (略) 盱眙经 (略) (略) 与紫薇大道交叉口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及内容:企业拟购置PET瓶片生产线、泡料生产设备、色母粒车间设备及涤纶短纤维生产线等设备,通过外购PET瓶片、涤纶废丝、废布、涤纶颗粒及色粉等主要原材料,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吨绿色循环聚酯新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 (略)
联系地址: (略) 盱眙经 (略) (略) 与紫薇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江苏联晟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国际服务外包大厦1栋AB座11楼
联系人:章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 (略)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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