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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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日期

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1

年产#套新型高分子包装材料项目

冀州行审环表〔2025〕1号

2025.1.16

运营期:①废气:加热成型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然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1排放(利旧)。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 (略) 理后排放②废水: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根据消耗定期补充,不外排。扩建项目完成后职工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标后排 (略) ,最终进衡水 (略) (略) 理。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④固废:裁断工序边角料和检验工序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进行 (略) 理(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 (略) 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025.1.16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数据和 (略) 二楼“冀易办”企业服务中心窗口(#)

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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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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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

年产#套新型高分子包装材料项目

冀州行审环表〔2025〕1号

2025.1.16

运营期:①废气:加热成型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然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1排放(利旧)。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 (略) 理后排放②废水: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根据消耗定期补充,不外排。扩建项目完成后职工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标后排 (略) ,最终进衡水 (略) (略) 理。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④固废:裁断工序边角料和检验工序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 (略) 理资质的单位进行 (略) 理(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 (略) 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025.1.16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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