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水利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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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水利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略) 水利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秀洲农水〔2024〕174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期间水利规划投资47.8亿元,水利资金主要由上级资金和本级配套构成,《 (略)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提出“至2025年,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防洪排涝能力全面提高、水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水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构建洪旱无虞、饮水放心、用水便捷、亲水宜居的现代水治理体系, (略) 协调的“ (略) ”,为奋力打造“ (略) ”,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等新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项目管理,保障水利项目资金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和水利项目资金管理,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4〕2号)、《浙江省水利管理任务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浙财农〔2022〕10号)及《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秀洲政办发〔2023〕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 (略)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略) 水安全,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七部分内容:一是明确建立水利项目储备库工作流程。明确申 (略) 级水利建设与管理项目储备库时间节点,纳入项目储备库材料要求,项目储备库项目的审核职责和工作流程。二是优化水利项目年度计划制定程序。结合每年上报省水利厅年度计划安排等工作实际,对水利项目年度计划制定做了优化。三是加强水利项目实施管理。 (略) 农水部门对水利项目的监督检查内容,项目调整变更要求,以及项目完工后的相关工作。四是明确水利项目资金补助范围。明确省切块、市补助、区水利专项资金的原则上 (略) 级建设项目储备库中择优安排,并明确了补助范围的项目类型。五是明确水利项目资金组成比例。区水利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组成的, (略) 水利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需纳入当年财政年度预算。根据项目审价 (略) 、镇(街道、 (略) )按照1:1比例承担。六是明确水 (略) 级资金预拨及结算方式。水利项目资金分配应遵循“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绩效导向、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保障重大水利项目和续建水利项目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年度建设任务、绩效情况、补助标准进行分配使用。七是加强水利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略) (略) (略) 、各镇(街道、 (略) )对水利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要求和相关职责。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文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专项资金仍按本办法执行。

四、文件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 (略) 农业农 (略)

解读联系科室: (略) (略) 水利规划建设科

联系电话:0573-*


《 (略) 水利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秀洲农水〔2024〕174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期间水利规划投资47.8亿元,水利资金主要由上级资金和本级配套构成,《 (略) 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提出“至2025年,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防洪排涝能力全面提高、水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水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水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构建洪旱无虞、饮水放心、用水便捷、亲水宜居的现代水治理体系, (略) 协调的“ (略) ”,为奋力打造“ (略) ”,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等新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项目管理,保障水利项目资金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和水利项目资金管理,根据《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4〕2号)、《浙江省水利管理任务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浙财农〔2022〕10号)及《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秀洲政办发〔2023〕7号)等有关规定要求, (略)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略) 水安全,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七部分内容:一是明确建立水利项目储备库工作流程。明确申 (略) 级水利建设与管理项目储备库时间节点,纳入项目储备库材料要求,项目储备库项目的审核职责和工作流程。二是优化水利项目年度计划制定程序。结合每年上报省水利厅年度计划安排等工作实际,对水利项目年度计划制定做了优化。三是加强水利项目实施管理。 (略) 农水部门对水利项目的监督检查内容,项目调整变更要求,以及项目完工后的相关工作。四是明确水利项目资金补助范围。明确省切块、市补助、区水利专项资金的原则上 (略) 级建设项目储备库中择优安排,并明确了补助范围的项目类型。五是明确水利项目资金组成比例。区水利建设资金由上级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组成的, (略) 水利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需纳入当年财政年度预算。根据项目审价 (略) 、镇(街道、 (略) )按照1:1比例承担。六是明确水 (略) 级资金预拨及结算方式。水利项目资金分配应遵循“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绩效导向、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保障重大水利项目和续建水利项目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年度建设任务、绩效情况、补助标准进行分配使用。七是加强水利项目监督检查绩效评价。 (略) (略) (略) 、各镇(街道、 (略) )对水利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要求和相关职责。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文日起30日后正式施行。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在新的管理办法出台前,专项资金仍按本办法执行。

四、文件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 (略) 农业农 (略)

解读联系科室: (略) (略) 水利规划建设科

联系电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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