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分局关于2025年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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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分局关于2025年1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 (略) 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17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7号窗口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略) (略) 年加工#件家具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5]8号

2025.1.16

2

关于《 (略) (略) 年加工#把椅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5]9号

2025.1.16

3

关于《山东 (略) 大型五轴加工机床关键技术研发、中试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5]10号

2025.1.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 (略) 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17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7号窗口

邮 编:#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略) (略) 年加工#件家具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5]8号

2025.1.16

2

关于《 (略) (略) 年加工#把椅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5]9号

2025.1.16

3

关于《山东 (略) 大型五轴加工机床关键技术研发、中试与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高环审表字[2025]10号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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