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拟对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惠城分局拟对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下 (略) (略)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7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惠 (略)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略) 水口街道荔城工业大道31号厂房4栋4-5层,占地面积2425平方米,建筑面积4770平方米。项目投资*元,主要从事键盘皮套、手机支架、电子周边配件的生产,年产键盘皮套*套、手机支架*套、电子周边配件*套。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络等方式公示。 |
根据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1月16日至2025年01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下 (略) (略) (略)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7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惠 (略) |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略) 水口街道荔城工业大道31号厂房4栋4-5层,占地面积2425平方米,建筑面积4770平方米。项目投资*元,主要从事键盘皮套、手机支架、电子周边配件的生产,年产键盘皮套*套、手机支架*套、电子周边配件*套。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处理达标后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络等方式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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