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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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略) (略) 关于珠海港 (略) 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珠环建海书[2025]1号 2025-01-15 (略) 广东珠海高栏 (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略)
联系电话:0756-(略)
传 真: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略) (略) 关于珠海港 (略) 国能装船泊位(4#泊位)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珠环建海书[2025]1号 2025-01-15 (略) 广东珠海高栏 (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7号,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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