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桥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年产1000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桥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桥架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油坊镇新材料工业 (略) 北200米( (略) 银利制毡厂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成立于2022年3月2日,注册 (略) 油坊镇会龙村七组,法定代表人为郭春娣。公司主要从事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金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略) 场需求, (略) 本次拟投入(略)元租 (略) (略) 油坊镇新材料工业 (略) 北2 (略) 银利制毡厂内现有厂房,购置2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桥架生产线及搅拌机、环保设备,用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项目完成后,预计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桥架1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设备用工艺循环冷却水、切割除尘粉尘喷淋用水,均经循环沉淀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 (略) (略) 理后托运至苏环(扬中) (略) 指定的污水提升泵站后, (略) 兴 (略) 理 (略) 理, (略) 铺设到位后接 (略) 兴 (略) 理厂进 (略) 理,尾水排入长江。 (略) 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中B级标准,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 (略) 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组织废气:投料搅拌废气、浸胶废气、固化废气中的颗粒物、NMHC、苯(略)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恶臭污染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NMHC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9排放限值,苯(略)烯、颗粒物从严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略)),以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略) ?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0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桥架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油坊镇新材料工业 (略) 北200米( (略) 银利制毡厂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成立于2022年3月2日,注册 (略) 油坊镇会龙村七组,法定代表人为郭春娣。公司主要从事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金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器辅件制造,电器辅件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非金属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产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 (略) 场需求, (略) 本次拟投入(略)元租 (略) (略) 油坊镇新材料工业 (略) 北2 (略) 银利制毡厂内现有厂房,购置2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桥架生产线及搅拌机、环保设备,用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项目完成后,预计年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桥架1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设备用工艺循环冷却水、切割除尘粉尘喷淋用水,均经循环沉淀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 (略) (略) 理后托运至苏环(扬中) (略) 指定的污水提升泵站后, (略) 兴 (略) 理 (略) 理, (略) 铺设到位后接 (略) 兴 (略) 理厂进 (略) 理,尾水排入长江。 (略) 理厂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中B级标准,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 (略) 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 (略) 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组织废气:投料搅拌废气、浸胶废气、固化废气中的颗粒物、NMHC、苯(略)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恶臭污染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NMHC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9排放限值,苯(略)烯、颗粒物从严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略)),以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略) ? 通信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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