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略)
传 真:0514-(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47号
邮 编:(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略)吨水稳新型材料项目 | (略) 马集镇工 (略) | 扬州锐恒 (略) | 扬州叶萌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 无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 (略) 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实康污水 (略) 置。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水泥仓粉尘收集经“仓顶吸风收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搅拌粉尘收集经袋式 (略) 理后排放,采取原料堆场及生产车间密闭、管道输送封闭、定期洒水降尘、设置喷淋及抑尘装置、主出入口设置喷雾和风幕等抑尘措施减少生产贮存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的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中的要求。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 (略) 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防止生产储存及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八)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略)
传 真:0514-(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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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略)吨水稳新型材料项目 | (略) 马集镇工 (略) | 扬州锐恒 (略) | 扬州叶萌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 无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项目给排水系统。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 (略) 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实康污水 (略) 置。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水泥仓粉尘收集经“仓顶吸风收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搅拌粉尘收集经袋式 (略) 理后排放,采取原料堆场及生产车间密闭、管道输送封闭、定期洒水降尘、设置喷淋及抑尘装置、主出入口设置喷雾和风幕等抑尘措施减少生产贮存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的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中的要求。 (四)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的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表》提 (略) 防渗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防止生产储存及装卸输送过程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八)根据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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