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第三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调查报告
龙南市第三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调查报告
(略) 第三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 (略) 杨村镇蔡屋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36′52.186″,N:24°37′33.525″,占地面积共6673.20m2。本地块南侧 (略) 及耕地,北侧为旱地,西侧为龙南 (略) ,东侧为耕地。本地块原为旱地、 (略) 及乔木林地,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用途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第二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用途属于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踏勘结果、资料收集情况以及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主要调查结论为:
(1)地块现状和历史:通过调查可知,现状地块内为平整空地,地块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生产;
(2)环境保护目标:地块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略) 、行政办公场所等;
(3)工业企业:地块内无工业企业;
(4)资料收集:本次调查收集到主要资料有地块红线及拐点坐标等;
(5)样品检测:现场踏勘期间对地块内土壤共采集样品6个,通过XRF对采集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通过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重金属浓度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6)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6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无外来填土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 (略) 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综上,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 (略) 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略) 第三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 (略) (略) 杨村镇蔡屋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114°36′52.186″,N:24°37′33.525″,占地面积共6673.20m2。本地块南侧 (略) 及耕地,北侧为旱地,西侧为龙南 (略) ,东侧为耕地。本地块原为旱地、 (略) 及乔木林地,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用途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规定第二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用途属于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应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建设用地进行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对踏勘结果、资料收集情况以及人员访谈结果进行分析,主要调查结论为:
(1)地块现状和历史:通过调查可知,现状地块内为平整空地,地块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生产;
(2)环境保护目标:地块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略) 、行政办公场所等;
(3)工业企业:地块内无工业企业;
(4)资料收集:本次调查收集到主要资料有地块红线及拐点坐标等;
(5)样品检测:现场踏勘期间对地块内土壤共采集样品6个,通过XRF对采集的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通过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可知地块内土壤重金属浓度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6)人员访谈: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6份。通过对地块调查问卷的统计汇总可知,本地块内现状和历史均无工业企业,无外来填土和工业固体废物堆存,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 (略) 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
综上,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潜在的污染源, (略) 域地块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调查可结束,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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