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环行审〔2025〕2号关于《安徽锡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濉环行审〔2025〕2号关于《安徽锡濉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 (略) 年产#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关于申请对安徽 (略) 年产#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报告”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濉溪经 (略) (略) 双创大道 (略) 交叉口西南侧双创孵化园2 (略) ,购置熔化炉、重力浇注机、圆盘机、保温炉、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年产#件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为#元。项目代码:2304-#-04-01-#。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省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工艺、性质、位置、规模及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四、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水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清洗废水、试压废 (略) 自建污水站(调节池+JPHJ蒸发系统+中间水池+厌氧池+一体好氧池+RO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排入濉溪第 (略) 理厂进一 (略) 理。
2.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熔化炉、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器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熔铝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从严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相关限值要求。
制芯废气、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砂芯烘干设置密闭烘干房,以上废气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醛、酚类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汇同喷漆固化废气一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
抛丸粉尘及喷砂、清砂产生的粉尘经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落实无组织管控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若生产过程中废 (略) 理效率不能达到《报告表》中预期值,须采取更高效的废 (略) 理措施。
3.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
要求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 (略) 厂区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
4.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固体废 (略) 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 (略) 理各类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
废模具、废钢丸、废覆膜砂、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集中外售;废冒口、废屑、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乳化油、漆渣、废油液、废水浓缩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手套、含油金属屑、除尘灰、熔炉灰、废炉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议,满足县生 (略) 总量控制要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
????七、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在5日内将《报告表》及审批意见送至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61-#
通讯地址: (略) 濉 (略) 37号
邮 编:#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 (略) 年产#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关于申请对安徽 (略) 年产#件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报告”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濉溪经 (略) (略) 双创大道 (略) 交叉口西南侧双创孵化园2 (略) ,购置熔化炉、重力浇注机、圆盘机、保温炉、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建设年产#件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为#元。项目代码:2304-#-04-01-#。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省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单位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工艺、性质、位置、规模及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四、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水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清洗废水、试压废 (略) 自建污水站(调节池+JPHJ蒸发系统+中间水池+厌氧池+一体好氧池+RO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排入濉溪第 (略) 理厂进一 (略) 理。
2.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熔化炉、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器配备低氮燃烧装置,熔铝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器+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从严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相关限值要求。
制芯废气、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砂芯烘干设置密闭烘干房,以上废气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醛、酚类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汇同喷漆固化废气一并通过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六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限值要求。
抛丸粉尘及喷砂、清砂产生的粉尘经袋式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
落实无组织管控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若生产过程中废 (略) 理效率不能达到《报告表》中预期值,须采取更高效的废 (略) 理措施。
3.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
要求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 (略) 厂区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
4.营运期要求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关于固废的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固体废 (略) 置,加强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妥 (略) 理各类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
废模具、废钢丸、废覆膜砂、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集中外售;废冒口、废屑、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乳化油、漆渣、废油液、废水浓缩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手套、含油金属屑、除尘灰、熔炉灰、废炉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议,满足县生 (略) 总量控制要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重新审核。
????七、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在5日内将《报告表》及审批意见送至濉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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