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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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

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4号)以及《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黄冈优势在山水、潜力在绿色。对黄冈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有的同志缺乏正确认识,在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上还不够坚定、不够坚决;有的基层干部认识不到自己在生态环境上的优势,将优势当短板,在走生态优先、绿 (略) 方面缺乏系统性、主动性和创新性,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存在上热、中温、下冷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复杂形势认识不清、工作主动性不够,对突出问题整改抓得不紧,对环境治理存在畏难情绪,导致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从上到下有所递减。个别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对一些生态保护难点问题,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强调客观多、检视主观少,开展本地减污控污的力度不够。

二、整改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及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浠水落地落实。

三、整改措施

对于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浠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思想引领,学保护指挥部作用,及时向县级挂帅领导发放提示函,向责任单位交办、督办调度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先后印发《浠水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浠水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升行动任务清单》、《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力推动了我县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3.强化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浠水县2023年度乡镇(区、处)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方案》(浠办文[2023]15号),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情况、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果等作为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制订了《浠水县2024年度“长江大保护”专项监督方案》,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的开展约谈,对执法监督不严涉及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追责。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下一步将巩固整改成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职责,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和部署,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见实见效。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4年1月16日-2025年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中共浠水县委办公室、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13-(略)

中共浠水县委办公室 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4号)以及《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1)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黄冈优势在山水、潜力在绿色。对黄冈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有的同志缺乏正确认识,在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上还不够坚定、不够坚决;有的基层干部认识不到自己在生态环境上的优势,将优势当短板,在走生态优先、绿 (略) 方面缺乏系统性、主动性和创新性,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存在上热、中温、下冷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复杂形势认识不清、工作主动性不够,对突出问题整改抓得不紧,对环境治理存在畏难情绪,导致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从上到下有所递减。个别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就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对一些生态保护难点问题,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强调客观多、检视主观少,开展本地减污控污的力度不够。

二、整改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及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推动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浠水落地落实。

三、整改措施

对于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浠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生态文明思想以及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思想引领,学保护指挥部作用,及时向县级挂帅领导发放提示函,向责任单位交办、督办调度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先后印发《浠水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浠水县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升行动任务清单》、《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力推动了我县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3.强化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浠水县2023年度乡镇(区、处)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方案》(浠办文[2023]15号),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情况、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结果等作为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制订了《浠水县2024年度“长江大保护”专项监督方案》,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的开展约谈,对执法监督不严涉及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追责。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下一步将巩固整改成果,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职责,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和部署,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见实见效。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4年1月16日-2025年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中共浠水县委办公室、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13-(略)

中共浠水县委办公室 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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