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2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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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2整改情况公示

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2)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4号)以及《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2)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少数地方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仍然存在作风不实、跟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上的“硬骨头”,个别地方有畏难、麻痹、厌倦情绪,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不敢真刀真枪、动真碰硬,导致有的突出环境问题在整改上进度缓慢。

二、整改目标

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成效。

三、整改措施

对于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浠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强化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浠水落实落地。

2.推动任务落实。召开会议定期调度重点任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采取下发督办函、现场检查督办等形式,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保领域职责。

3.严肃追责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问题仍然突出,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拒不整改的部门或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如下:

1.加强思想认识。浠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及时部署落实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动各级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正确分析我县生态环境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着力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见实见效。

2.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我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县长江高水平保护指挥部作用,分管副县长亲自安排督导,及时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会议,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类相关文件,适时向责任单位交办、督办、调度相关问题整改进度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力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3.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县纪委监委紧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信访举报问题督办,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建立机制,确保常抓抓严,加大生态环境领域问责力度, (略) 分20余人次,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工作约谈。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下一步将巩固整改成果,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强化问题导向,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浠水落实落地。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5年月16日-2025年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中共浠水县委办公室、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13-(略)

中共浠水县委办公室 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浠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2)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黄办文[2024}4号)以及《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市序号2)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少数地方和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仍然存在作风不实、跟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上的“硬骨头”,个别地方有畏难、麻痹、厌倦情绪,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不敢真刀真枪、动真碰硬,导致有的突出环境问题在整改上进度缓慢。

二、整改目标

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成效。

三、整改措施

对于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浠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强化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浠水落实落地。

2.推动任务落实。召开会议定期调度重点任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采取下发督办函、现场检查督办等形式,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保领域职责。

3.严肃追责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推进整改工作措施不力、问题仍然突出,甚至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拒不整改的部门或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整改完成情况

按照制定的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如下:

1.加强思想认识。浠水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及时部署落实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推动各级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正确分析我县生态环境存在的短板和弱项,着力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安排见实见效。

2.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我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县长江高水平保护指挥部作用,分管副县长亲自安排督导,及时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会议,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各类相关文件,适时向责任单位交办、督办、调度相关问题整改进度情况,督促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力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3.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县纪委监委紧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信访举报问题督办,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建立机制,确保常抓抓严,加大生态环境领域问责力度, (略) 分20余人次,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工作约谈。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反馈意见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目标。

下一步将巩固整改成果,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强化问题导向,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浠水落实落地。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5年月16日-2025年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中共浠水县委办公室、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13-(略)

中共浠水县委办公室 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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