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九镇樟联村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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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九镇樟联村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天九镇樟联村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天府文〔20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下达定南县2024年度“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定新农组字〔2024〕2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做好村庄环境整治,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天九镇樟联村乡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1-#-04-05-#),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定南县天九镇樟联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等:在天九镇樟联村砌筑排水沟约192米、盖板沟约98米、沉砂池2个、排水管18米、雨水篦井2座、井盖一个,加装仿竹篱笆、对原仿竹篱 (略) 共约715米,砌筑青砖墙、护栏、卵石围边、矮墙等共计140米,新建盖板涵1座, (略) 、门坪硬化、 (略) 面等约720平方米,设置垃圾分类亭1座、铺设给水管400米、打造游步道等,新建雨棚及雨棚改顶共计4个、柴棚2个、围墙改造126米等,以及添置健身器材1组、配件50个、修筑挡墙、增 (略) 灯等。

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为48.#元,其中工程费用45.#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七、请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

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复《天九镇樟联村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天府文〔20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下达定南县2024年度“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定新农组字〔2024〕2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做好村庄环境整治,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天九镇樟联村乡村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1-#-04-05-#),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单位为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定南县天九镇樟联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等:在天九镇樟联村砌筑排水沟约192米、盖板沟约98米、沉砂池2个、排水管18米、雨水篦井2座、井盖一个,加装仿竹篱笆、对原仿竹篱 (略) 共约715米,砌筑青砖墙、护栏、卵石围边、矮墙等共计140米,新建盖板涵1座, (略) 、门坪硬化、 (略) 面等约720平方米,设置垃圾分类亭1座、铺设给水管400米、打造游步道等,新建雨棚及雨棚改顶共计4个、柴棚2个、围墙改造126米等,以及添置健身器材1组、配件50个、修筑挡墙、增 (略) 灯等。

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5个月。??

五、项目总估算投资为48.#元,其中工程费用45.#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六、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规定,将招标方案报相关部门进行核准。

七、请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以“学院”、“中心”等名义设置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定南县天九镇人民政府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定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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