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港泰兴港区过船作业区金燕仓储液体化工码头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拟对泰州港泰兴港区过船作业区金燕仓储液体化工码头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经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基本情况: (略) (略) 拟将码头外档2个#吨级液体化工泊位改造为1个#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和1个#吨级液化烃泊位,岸线长度维持481m不变;内档泊位由2个1000吨级液体化学品泊位调整为1个1000吨级液体化学品泊位,岸线长度不新增,保持227m不变。本次水工结构改造内容主要为改造下游系缆 (略) , (略) 靠江侧和岸侧的疏散通道,其余水工结构保持不变。建设项目不涉及货种及码头吞吐量变动,吞吐量保持#t/a不变,泊位设计通过能力为232.#t/a。

公示情况: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反对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域不得设置任何污水外排口,严禁各类废水直接排入水域。本次改建不新增初期雨水、员工生活污水及其他生产废水。船舶舱底油污水及生活污水由港口主管部门任何的污染物收集船 (略) 理。

2.废气 本次改建不新增装船、扫线等废气,由于码头未设置岸电系统,船舶废气无组织排放。针对现有各类废气,已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现有装船扫线废气收集至现有油气回收装置(盘管三级冷凝+二级活性炭)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尽量减少扫线次数、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 (略) 理或综合利用。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域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船舶固废由港口主管部门认可的污染物收集船 (略) 理。

4.噪声 采用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夜间进出港运输,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基座,加强管理,避免夜间施工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泰兴经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基本情况: (略) (略) 拟将码头外档2个#吨级液体化工泊位改造为1个#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和1个#吨级液化烃泊位,岸线长度维持481m不变;内档泊位由2个1000吨级液体化学品泊位调整为1个1000吨级液体化学品泊位,岸线长度不新增,保持227m不变。本次水工结构改造内容主要为改造下游系缆 (略) , (略) 靠江侧和岸侧的疏散通道,其余水工结构保持不变。建设项目不涉及货种及码头吞吐量变动,吞吐量保持#t/a不变,泊位设计通过能力为232.#t/a。

公示情况: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反对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略) 域不得设置任何污水外排口,严禁各类废水直接排入水域。本次改建不新增初期雨水、员工生活污水及其他生产废水。船舶舱底油污水及生活污水由港口主管部门任何的污染物收集船 (略) 理。

2.废气 本次改建不新增装船、扫线等废气,由于码头未设置岸电系统,船舶废气无组织排放。针对现有各类废气,已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从源头进行控制。现有装船扫线废气收集至现有油气回收装置(盘管三级冷凝+二级活性炭)处理,尾气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尽量减少扫线次数、加强现场管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固废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 (略) 理或综合利用。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域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船舶固废由港口主管部门认可的污染物收集船 (略) 理。

4.噪声 采用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严格控制夜间进出港运输,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基座,加强管理,避免夜间施工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