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厨余餐厨集中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委托中冶 (略) (略) 厨余(餐厨)集中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项目基本信息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厨余(餐厨)集中中转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姚徐村,句容绿色 (略) 东侧,姚徐村村委会西侧, (略) 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新建一栋餐厨 (略) 理车间(2层)和一栋人员生活管理用房(3层),处理规模100 t/d,主要包含餐厨废 (略) 理系统及配 (略) 理、给排水、消防、 (略) 、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接受委托,签订合同;
(2)踏勘现场,收集资料;
(3)编制环评报告书,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4)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结论向公众告之;
(5)环评报告书送审稿编制完成后送审批部门评审;
(6)根据环评报告书送审稿评审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完成报告书报批本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项目工程设计资料等,进行工程分析,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或分析,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编制完成报告书后再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最终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 系 人:江工
联系电话:0511-*
E-mail:*@q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中冶 (略)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5-* 0555-*(传真)
E-mail:*@*cc-ht.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项目 (略) 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告时限
公告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有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七、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根据所提供信息,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来电、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等方式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 (略) 络连接:
http://**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略) 委托中冶 (略) (略) 厨余(餐厨)集中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项目基本信息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略) 厨余(餐厨)集中中转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略) 姚徐村,句容绿色 (略) 东侧,姚徐村村委会西侧, (略) 北侧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万元
建设内容:主要新建一栋餐厨 (略) 理车间(2层)和一栋人员生活管理用房(3层),处理规模100 t/d,主要包含餐厨废 (略) 理系统及配 (略) 理、给排水、消防、 (略) 、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接受委托,签订合同;
(2)踏勘现场,收集资料;
(3)编制环评报告书,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4)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将结论向公众告之;
(5)环评报告书送审稿编制完成后送审批部门评审;
(6)根据环评报告书送审稿评审会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并完成报告书报批本报环保审批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项目工程设计资料等,进行工程分析,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或分析,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编制完成报告书后再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最终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 系 人:江工
联系电话:0511-*
E-mail:*@q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中冶 (略)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5-* 0555-*(传真)
E-mail:*@*cc-ht.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项目 (略) 域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告时限
公告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有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七、征求公众意见形式
根据所提供信息,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来电、来信或参加填写调查表等方式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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