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簕竹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年》初步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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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簕竹镇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方案年》初步验收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关于新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簕竹 (略) (略) 复垦方案(2021-2023年)的批复》(云自然资〔2021〕39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地块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36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1月15日,由新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增减挂钩初验小组,县 (略) 、县 (略) 、 (略) 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为成员,对增减挂钩项目的竣工进行初步验收。

  现将初步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 (略) 位于簕竹镇良洞村,共1个地块,竣工总面积16.34亩,完成拆旧复垦面积16.34亩,土地利用现状用途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二、拆旧地块按照“ (略) 、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复垦为林地面积16.34亩。

  三、拆旧复垦后的土地权属保持不变,仍由原权属人作农用地使用。

  对本次初步验收成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者,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 (略) 提出(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766-*,联系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

  特此公示。

  附图:新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簕竹 (略) (略) 位置图.pdf

新兴县 (略)

2025年1月16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关于新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簕竹 (略) (略) 复垦方案(2021-2023年)的批复》(云自然资〔2021〕39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地块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36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1月15日,由新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增减挂钩初验小组,县 (略) 、县 (略) 、 (略) 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为成员,对增减挂钩项目的竣工进行初步验收。

  现将初步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 (略) 位于簕竹镇良洞村,共1个地块,竣工总面积16.34亩,完成拆旧复垦面积16.34亩,土地利用现状用途为农村居民点用地。

  二、拆旧地块按照“ (略) 、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复垦为林地面积16.34亩。

  三、拆旧复垦后的土地权属保持不变,仍由原权属人作农用地使用。

  对本次初步验收成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者,请于2025年1月24日前 (略) 提出(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766-*,联系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

  特此公示。

  附图:新兴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簕竹 (略) (略) 位置图.pdf

新兴县 (略)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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