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为的鹿城区人民医院驻鹿城区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医务室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受理编号为的鹿城区人民医院驻鹿城区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医务室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受理编号为*C005 (略) (略) (略) 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医务室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1月1 (略) (略) 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医务室
地址: (略) (略) 丰门街道悦丰嘉园2幢1楼
法定代表人:包锦莹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C4004]
有效期至:2030年1月15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编号为*C005 (略) (略) (略) 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医务室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1月1 (略) (略) 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医务室
地址: (略) (略) 丰门街道悦丰嘉园2幢1楼
法定代表人:包锦莹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C4004]
有效期至:2030年1月15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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