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900万件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审批前公示
《年产900万件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审批前公示
《广德 (略) 年产#件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 (略) 年产#件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生 (略) 窗口。
联系电话:0563-#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件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广德经 (略) (略) 30号
建设单位:广德 (略)
环评单位:安徽省 (略)
建设项目概况:广德 (略) 现有项 (略) 经 (略) ,现有项目设计建设3个生产车间,本项目新增电泳、抛丸等生产工艺,配套相应的公辅设备和环保设施。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4 (略) 工业 (略) 备案。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件汽车零部件的的生产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废水排 (略) 第 (略) 理厂接管标准,LAS、总磷、总锌无接管标准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的一级标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酸洗产生的硫酸雾及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电泳线产生的NMHC废气,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汽车零部件制造”的排放限值要求;
电泳漆漆膜烘干天然气热风炉直接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中的要求。
天然气蒸发发生器燃烧废气执行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的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皖大气办[2020]2号)。
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NMHC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限值要求。
(3)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广德 (略) 年产#件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德 (略) 年产#件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生 (略) 窗口。
联系电话:0563-#
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5号窗口
项目名称:年产#件汽车零部件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广德经 (略) (略) 30号
建设单位:广德 (略)
环评单位:安徽省 (略)
建设项目概况:广德 (略) 现有项 (略) 经 (略) ,现有项目设计建设3个生产车间,本项目新增电泳、抛丸等生产工艺,配套相应的公辅设备和环保设施。本项目于2024年10月24 (略) 工业 (略) 备案。项目总投资#元。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件汽车零部件的的生产规模。
建设内容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废水排 (略) 第 (略) 理厂接管标准,LAS、总磷、总锌无接管标准参照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中的一级标准。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酸洗产生的硫酸雾及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
电泳线产生的NMHC废气,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中“汽车零部件制造”的排放限值要求;
电泳漆漆膜烘干天然气热风炉直接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中的要求。
天然气蒸发发生器燃烧废气执行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的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皖大气办[2020]2号)。
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NMHC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中限值要求。
(3)噪声
建设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实现项目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
有关部门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意见函、项目投资协议等。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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