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房屋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集成房屋项目环评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集成房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集成房屋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555号,租赁 (略) 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35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购置金属板成型机、剪板机、发泡剂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500套集成房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 (略) 理,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收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切割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刷、发泡工序废气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第 (略) 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接管,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 (略) 、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废需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其他一般固废依 (略) 理。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应 (略) 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表》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行政服务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行政服务 (略) 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集成房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集成房屋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合肥 (略) | ||
项目概况: | (略) (略) (略) 555号,租赁 (略) 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约635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购置金属板成型机、剪板机、发泡剂等设备,建成后可年产500套集成房屋。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 (略) 理,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工序应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收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切割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刷、发泡工序废气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第 (略) 理厂接管限值要求后接管,达标排放。 3、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 (略) 、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加强危废管理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规范设置危废暂存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危废需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置,其他一般固废依 (略) 理。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应 (略) 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表》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行政服务 (略) 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行政服务 (略) 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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