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6亿套汽车用铝制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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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6亿套汽车用铝制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6亿套汽车用铝制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发布日期:2025-01-17 08:29 信息来源: (略) (略) (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26亿套汽车用铝制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 (略) (略) 588号

长 (略) (略)

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用铝制件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铝氧化、压铸、锻造、热处理等。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铝氧化车间实施干湿分离,湿区 (略) 格板, (略) 废水(液)进行收集,生产作业地面、池壁、管沟均须采用相应的防腐防 (略) 理,铝氧化线整体架空设置,排污管道按明管套明沟或架空敷设形式。生产废水(包括铝氧化线废水、喷淋废水等)经分类收集、 (略) 理后,60%回用于生产,其 (略) (略) , (略) 北 (略) (略) 理,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太湖流域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总铝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限值,COD、石油类、悬浮物、LAS、总锰等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氮、总铁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B级标准。压铸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加强废气 (略) 理效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锯切废气、油品挥发废气达标排放,冷镦废气、锻造废气、实验酸雾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锻造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其中非(略)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关要求。铝氧化线酸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限值。熔化废气、压铸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熔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 (略) 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三)厂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化学品原料包装、废过滤芯、废过滤棉、炉渣、槽渣、综合废水污泥、含镍废水污泥、废油、废槽液、实验废液、废脱模剂过滤介质和滤渣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 (略) 置单位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略) 0574-(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略) 政务服务中心221室)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6亿套汽车用铝制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发布日期:2025-01-17 08:29 信息来源: (略) (略) (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26亿套汽车用铝制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 (略) (略) 588号

长 (略) (略)

本项目主要从事汽车用铝制件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铝氧化、压铸、锻造、热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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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铝氧化车间实施干湿分离,湿区 (略) 格板, (略) 废水(液)进行收集,生产作业地面、池壁、管沟均须采用相应的防腐防 (略) 理,铝氧化线整体架空设置,排污管道按明管套明沟或架空敷设形式。生产废水(包括铝氧化线废水、喷淋废水等)经分类收集、 (略) 理后,60%回用于生产,其 (略) (略) , (略) 北 (略) (略) 理,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太湖流域间接排放限值”,其中总铝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3限值,COD、石油类、悬浮物、LAS、总锰等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总氮、总铁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B级标准。压铸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二)加强废气 (略) 理效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锯切废气、油品挥发废气达标排放,冷镦废气、锻造废气、实验酸雾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锻造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其中非(略)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关要求。铝氧化线酸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5限值。熔化废气、压铸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熔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 (略) 理站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表A.1特别排放限值。

(三)厂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化学品原料包装、废过滤芯、废过滤棉、炉渣、槽渣、综合废水污泥、含镍废水污泥、废油、废槽液、实验废液、废脱模剂过滤介质和滤渣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 (略) 置单位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略) 0574-(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略) 政务服务中心221室)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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