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章丘龙山文物保护基地建设项目
济南市章丘龙山文物保护基地建设项目
济南市章丘龙山文物保护基地建设项目位(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龙山街道城子崖遗址东南侧,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m2,原为龙山街 (略) 山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用地,其中农用地(其他林地8699m2,水浇地1234m2)占地面积9933m2,建设用地(储备用地)4601m2。现根据《关于章丘龙山文物保护基地选址的规划意见》得知:调查地块在2011年省政府批 (略) 总体规划中用地性质为非建设用地,2021年11月17日,该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经专家论证通过,原则同意该选址,并在下步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请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开展项目选址周边的环境调查和土壤污染调查,申请供地时需提交环保部门意见。现地块拟规划为科研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2科研用地”。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为此,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成立调查小组,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1)通过现场踏勘,地块历史卫星图片基本一致。现场及周边没有明显污染痕迹,土壤不存在刺激性气味和不正常的颜色等情况。(2)据人员访谈结果和地块历史影像,调查地块历史为:调查地块2000年之前为山城村型材仓库,1989年左右由村里人创办,储存二手型材,1993年破产后,闲置;存在沿街门头房,主要为个体户经营,2家售卖兽药和饲料等,1家售卖五金工具和模具,1家个人经营的小饭馆,主要以炒菜为主,经营模式为农家乐;其余为林地和闲置空地、未被开发利用。型材库在200 (略) 龙山俊国黑陶工艺制品厂( (略) 龙山俊国黑陶工艺制品厂)租赁;2000年开始动工建设地块内1家沿街房,2013年11月左右建设竣工完成,2014年正式开始经营,主要模式为个体户销售农用车等配件、简单维修摩托车电瓶车和农用车等;2013 (略) 龙山俊国黑陶工艺制品厂已不在生产,搬迁。2015年动工,截止到2016年3月地块内建筑全部拆除,至今调查地块为闲置空地。(3)为印证资料分析、现场踏勘结果是否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项目组开展了人员访谈,被调查者均认为历史上有工业企业存在,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也没有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本地块内土壤无散发异常气味现象发生。(4)据人员访谈结果、现场踏勘、网上收集资料和地块历史影像,地块内和地块周边现状及历史的工业企业主要以陶瓷制造、机械加工、包装制品行业为主等,根据表3.4-4中12家企业得知,地块上游和上风向不存在企业,多数生产企业位于调查地块的东侧和东南、东北侧;共有2家加油站、4家机械加工厂以及与地块较近的两家包装厂,根据上述污染物分析,加油站和机械加工场环评手续齐全,位置相距调查地块较远影响地块的风险较小,距离较近的2家包装生产工艺简单,环保手续齐全,可能会对地块造成影响的为与地块相邻近 (略) 的济南 (略) ,在使用印刷工序时,会有少量的苯系物(苯、*苯、二*苯)排放大气,通过干湿沉降的途径迁移至地块内。(5)调查地块内历史使用过程中东南角存在陶瓷制造厂,通过相关标准和分析,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征污染物为:铅、镉、镍、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氨氮、多环芳烃16项(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 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以及地块中部汽修店维修时使用润滑油等“滴、冒、拧、漏”产生的石油烃通过下渗,处理不当和大气沉降的方式存留在调查地块内。(6)综合以上考虑,地块使用过程中不能排除对于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统计特征污染物为:苯、*苯、二*苯、铅、镉、镍、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氨氮、多环芳烃16项和常规项pH,共计27项。因此本次调查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2-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要求,通过现场勘查,土壤地块识别阶段的结果和已有的数据资料制定了采样分析方案。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0日对该地块土壤进行了采样和检测,本次共设置16个土壤检测点位(含地块内15个柱状样点、地块外1个表层样对照点),送检样品70组(含7组平行样、2组空白样),检测指标共计59项送检,本次现场钻探至11m左右地块内均为粉质黏土,粉质黏土为弱透水层,对污染物有较强阻滞,污染物下渗可能性较小;根据快筛数据无明显异常,本次终孔为6.0m。地下水共设置4个点位,2013年的工勘报告显示勘探期间地下水埋深8.0-11.0m、稳定水位为9.5m,根据周边人员访谈 (略) 域地下水至少在20米以上,现场钻探至11m左右均为粉质黏土、干燥,后期对建井进行水位测定时、无地下水,本次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根据检测土壤项指标,其中45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C10-C40)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表1和表2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pH值、氯离子对比对照点相差较小,多环芳烃、氨氮、总氟化物、水溶性硫酸盐均满足《河北省、 (略) 和浙江省等地方标准中第二类用地或工业商服用地筛选值或基于HJ25.3计算的风险控制值。重金属检出的数据与背景值相比未发现异常,周围地块和周围企业对地块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地块满足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科研用地的用途要求。项目组在检测报告的数据分析与评价基础上,编制完成《济南市章丘龙山文物保护基地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济南市章丘龙山文物保护基地建设项目位(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龙山街道城子崖遗址东南侧,本次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m2,原为龙山街 (略) 山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用地,其中农用地(其他林地8699m2,水浇地1234m2)占地面积9933m2,建设用地(储备用地)4601m2。现根据《关于章丘龙山文物保护基地选址的规划意见》得知:调查地块在2011年省政府批 (略) 总体规划中用地性质为非建设用地,2021年11月17日,该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经专家论证通过,原则同意该选址,并在下步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请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开展项目选址周边的环境调查和土壤污染调查,申请供地时需提交环保部门意见。现地块拟规划为科研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2科研用地”。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为此,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成立调查小组,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等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1)通过现场踏勘,地块历史卫星图片基本一致。现场及周边没有明显污染痕迹,土壤不存在刺激性气味和不正常的颜色等情况。(2)据人员访谈结果和地块历史影像,调查地块历史为:调查地块2000年之前为山城村型材仓库,1989年左右由村里人创办,储存二手型材,1993年破产后,闲置;存在沿街门头房,主要为个体户经营,2家售卖兽药和饲料等,1家售卖五金工具和模具,1家个人经营的小饭馆,主要以炒菜为主,经营模式为农家乐;其余为林地和闲置空地、未被开发利用。型材库在200 (略) 龙山俊国黑陶工艺制品厂( (略) 龙山俊国黑陶工艺制品厂)租赁;2000年开始动工建设地块内1家沿街房,2013年11月左右建设竣工完成,2014年正式开始经营,主要模式为个体户销售农用车等配件、简单维修摩托车电瓶车和农用车等;2013 (略) 龙山俊国黑陶工艺制品厂已不在生产,搬迁。2015年动工,截止到2016年3月地块内建筑全部拆除,至今调查地块为闲置空地。(3)为印证资料分析、现场踏勘结果是否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项目组开展了人员访谈,被调查者均认为历史上有工业企业存在,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也没有任何正规或非正规的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本地块内土壤无散发异常气味现象发生。(4)据人员访谈结果、现场踏勘、网上收集资料和地块历史影像,地块内和地块周边现状及历史的工业企业主要以陶瓷制造、机械加工、包装制品行业为主等,根据表3.4-4中12家企业得知,地块上游和上风向不存在企业,多数生产企业位于调查地块的东侧和东南、东北侧;共有2家加油站、4家机械加工厂以及与地块较近的两家包装厂,根据上述污染物分析,加油站和机械加工场环评手续齐全,位置相距调查地块较远影响地块的风险较小,距离较近的2家包装生产工艺简单,环保手续齐全,可能会对地块造成影响的为与地块相邻近 (略) 的济南 (略) ,在使用印刷工序时,会有少量的苯系物(苯、*苯、二*苯)排放大气,通过干湿沉降的途径迁移至地块内。(5)调查地块内历史使用过程中东南角存在陶瓷制造厂,通过相关标准和分析,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特征污染物为:铅、镉、镍、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氨氮、多环芳烃16项(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 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以及地块中部汽修店维修时使用润滑油等“滴、冒、拧、漏”产生的石油烃通过下渗,处理不当和大气沉降的方式存留在调查地块内。(6)综合以上考虑,地块使用过程中不能排除对于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产生影响,统计特征污染物为:苯、*苯、二*苯、铅、镉、镍、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氨氮、多环芳烃16项和常规项pH,共计27项。因此本次调查进行第二阶段的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2-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要求,通过现场勘查,土壤地块识别阶段的结果和已有的数据资料制定了采样分析方案。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0日对该地块土壤进行了采样和检测,本次共设置16个土壤检测点位(含地块内15个柱状样点、地块外1个表层样对照点),送检样品70组(含7组平行样、2组空白样),检测指标共计59项送检,本次现场钻探至11m左右地块内均为粉质黏土,粉质黏土为弱透水层,对污染物有较强阻滞,污染物下渗可能性较小;根据快筛数据无明显异常,本次终孔为6.0m。地下水共设置4个点位,2013年的工勘报告显示勘探期间地下水埋深8.0-11.0m、稳定水位为9.5m,根据周边人员访谈 (略) 域地下水至少在20米以上,现场钻探至11m左右均为粉质黏土、干燥,后期对建井进行水位测定时、无地下水,本次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
根据检测土壤项指标,其中45项基本项目和石油烃(C10-C40)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表1和表2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pH值、氯离子对比对照点相差较小,多环芳烃、氨氮、总氟化物、水溶性硫酸盐均满足《河北省、 (略) 和浙江省等地方标准中第二类用地或工业商服用地筛选值或基于HJ25.3计算的风险控制值。重金属检出的数据与背景值相比未发现异常,周围地块和周围企业对地块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地块满足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科研用地的用途要求。项目组在检测报告的数据分析与评价基础上,编制完成《济南市章丘龙山文物保护基地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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