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惠州市康泰华达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惠州市康泰华达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略) 康泰 (略) :

  我局与你单位于2020年1月2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略)B(略),宗地坐落于博罗县罗阳街道梅花村新屋、下店、围肚经济合作社位于猪古岭(土名)地段,面积为(略)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约定开工日期为2021年5月2日前,约定竣工日期为2024年5月2日前。

  我局依法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博自然资函〔2024〕2316号),闲置原因:企业原因。根据《闲 (略) 置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报请博罗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如下:

  一、我局依法无偿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粤(2021)博罗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二、请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 (略)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我局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博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邓建军

  联系电话:0752-(略)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5号

  博罗县 (略)

  2025年1月17日


(略) 康泰 (略) :

  我局与你单位于2020年1月2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略)B(略),宗地坐落于博罗县罗阳街道梅花村新屋、下店、围肚经济合作社位于猪古岭(土名)地段,面积为(略)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约定开工日期为2021年5月2日前,约定竣工日期为2024年5月2日前。

  我局依法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博自然资函〔2024〕2316号),闲置原因:企业原因。根据《闲 (略) 置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报请博罗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如下:

  一、我局依法无偿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粤(2021)博罗县不动产权第(略)号。

  二、请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 (略)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我局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博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 (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邓建军

  联系电话:0752-(略)

  联系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5号

  博罗县 (略)

  2025年1月17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