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专用铁路项目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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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专用铁路项目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的批复

  冀政转函〔2024〕6号

(略) 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河北 (略) (略) 项目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农用地74.6197公顷(含耕地57.8360公顷)、建设用地4.24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略) 批复土地征收后,用于河北 (略) (略) 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区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2024年12月25日

  冀政转函〔2024〕6号

(略) 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河北 (略) (略) 项目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农用地74.6197公顷(含耕地57.8360公顷)、建设用地4.243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略) 批复土地征收后,用于河北 (略) (略) 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区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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