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变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变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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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变更) | |
(略) (略) (略) " | |
(略) (略) 观澜湖 (略) (略) 西侧、现状黄 (略) 以西 | |
海南双帆 (略) | |
拟新建一 (略) 理能力2.#m3/d,远期3.#m3/d的生 (略) 理厂及其附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为#m2,配套建设污水进厂总管(#mm,约1.24km)及尾水排放管线(DN800mm,约8.35km)以及3座提升泵站。 | |
项目选 (略) 域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建设、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 (略) 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排放的污染 (略) 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属于城镇生 (略) 理厂 (略) 工程,项目污水采用“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处 (略) 理,出水水质达到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后排入响水河作为生态补水。项目3座污水提升泵站均为一体化污水泵站,废气经过离子 (略) 理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正常运行状态下,管线严格封闭,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本项 (略) 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中的相应标准限值。 (略) 理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水泵、搅拌器、脱水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音、设置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栅渣、沉砂、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化学品废包装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 (略) 置。项目各类污污染物均得到 (略) 置。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第2条“市政基础设施”及鼓励类第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3条“城镇污 (略) 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产业,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 |
项目位于 (略) 观澜湖 (略) (略) 西侧、现状黄 (略) 以西,经海南省 (略) (公众版)查询分析,项 (略) 理厂用地不占生态保 (略) ,项目变更新增尾水管线,涉及永久部分基本农田,由于变更尾水管线仅为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立即整治,恢复植被,因此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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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污染物出厂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219t/a、#:10.95t/a、TN:109.5t/a、TP:2.19t/a。 | |
①施工开挖的土方应采用分单元施工,避免大面积开挖,减小施工扰动范围和地面裸露面积,有计划地分层回填,并尽量将表土回填表层,及时进行夯实、平整和绿化,减少地面裸露;弃土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运至指定地点,对于因建设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设计绿化方案恢复,在开挖面上进 (略) 理。 ②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并备有工程土工布,遇到下雨时对施工面进行覆盖,防止下雨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做好施工开挖土方的临时堆土场的防护工作,临时堆土应有序堆放于管线两侧,先挡后堆,在临时堆土场四周设置挡土墙,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③项目施工期间应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超挖破坏施工范围外的植被。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设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在基本农田范围内施工时,应设置实体围挡 (略) 域 (略) 域进行分隔,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作业范围,以减少对周边农田的占用和破坏。 ④项目施工期应本着“因地就势、人工与自然和谐统一以及就地消化”的原则,尽量减少对原地表扰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片讲课,对施工人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 ⑤施工结束后,应对设置的施工便道、临时活动板房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覆土。所有设施、设备、材料不得随意丢弃,并按照原有植被分布特点对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 (略) 界内外)立即整治,进行地表恢复场地原有面貌。 ⑥项目施工有部分占用到Ⅳ级保 (略) 段,开挖前把树木迁移,不乱砍乱伐,施工结束后落实复垦方案,恢复当地生态环境。 |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略) 现状空气质量良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NH3、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及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2)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 (略) 域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3)地表水质量标准 根据《 (略) 地表水环 (略) 划》,白水塘和响水河近期水质目标为Ⅴ类,远期水质目标为Ⅳ类。 (4)地下水质量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 (略) 域地下水各监测项目均符合GB/T#-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略) 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从监测结果可知, (略) 域内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紧急应急演练。建设单位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若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内,减小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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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变更)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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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建一 (略) 理能力2.#m3/d,远期3.#m3/d的生 (略) 理厂及其附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约为#m2,配套建设污水进厂总管(#mm,约1.24km)及尾水排放管线(DN800mm,约8.35km)以及3座提升泵站。 | |
项目选 (略) 域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建设、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 (略) 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排放的污染 (略) 域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属于城镇生 (略) 理厂 (略) 工程,项目污水采用“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处 (略) 理,出水水质达到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后排入响水河作为生态补水。项目3座污水提升泵站均为一体化污水泵站,废气经过离子 (略) 理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正常运行状态下,管线严格封闭,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本项 (略) 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 (略) 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613-2023)中的相应标准限值。 (略) 理厂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类水泵、搅拌器、脱水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厂房隔音、设置减震垫、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栅渣、沉砂、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化学品废包装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委托有资质 (略) 置。项目各类污污染物均得到 (略) 置。 |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第2条“市政基础设施”及鼓励类第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3条“城镇污 (略) 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产业,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的要求。 | |
项目位于 (略) 观澜湖 (略) (略) 西侧、现状黄 (略) 以西,经海南省 (略) (公众版)查询分析,项 (略) 理厂用地不占生态保 (略) ,项目变更新增尾水管线,涉及永久部分基本农田,由于变更尾水管线仅为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立即整治,恢复植被,因此 (略)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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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污染物出厂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219t/a、#:10.95t/a、TN:109.5t/a、TP:2.19t/a。 | |
①施工开挖的土方应采用分单元施工,避免大面积开挖,减小施工扰动范围和地面裸露面积,有计划地分层回填,并尽量将表土回填表层,及时进行夯实、平整和绿化,减少地面裸露;弃土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运至指定地点,对于因建设破坏的植被,待施工完成后尽快按设计绿化方案恢复,在开挖面上进 (略) 理。 ②尽量避开雨季和汛期,并备有工程土工布,遇到下雨时对施工面进行覆盖,防止下雨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做好施工开挖土方的临时堆土场的防护工作,临时堆土应有序堆放于管线两侧,先挡后堆,在临时堆土场四周设置挡土墙,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③项目施工期间应该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超挖破坏施工范围外的植被。不在永久基本农田设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在基本农田范围内施工时,应设置实体围挡 (略) 域 (略) 域进行分隔,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缩小作业范围,以减少对周边农田的占用和破坏。 ④项目施工期应本着“因地就势、人工与自然和谐统一以及就地消化”的原则,尽量减少对原地表扰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片讲课,对施工人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 ⑤施工结束后,应对设置的施工便道、临时活动板房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覆土。所有设施、设备、材料不得随意丢弃,并按照原有植被分布特点对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 (略) 界内外)立即整治,进行地表恢复场地原有面貌。 ⑥项目施工有部分占用到Ⅳ级保 (略) 段,开挖前把树木迁移,不乱砍乱伐,施工结束后落实复垦方案,恢复当地生态环境。 |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略) 现状空气质量良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NH3、H2S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及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2)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项 (略) 域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 (3)地表水质量标准 根据《 (略) 地表水环 (略) 划》,白水塘和响水河近期水质目标为Ⅴ类,远期水质目标为Ⅳ类。 (4)地下水质量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 (略) 域地下水各监测项目均符合GB/T#-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略) 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从监测结果可知, (略) 域内土壤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风险评价》(#)的要求,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紧急应急演练。建设单位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若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内,减小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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