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汉源县2024年度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汉源县2024年度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01号)等文件要求,县 (略) 向全县21个乡镇下发《汉源县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汉源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通知》。向全县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鼓励全县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积极申报。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县 (略) 专家组评审、县 (略) 党组研究后,报县政府专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全县8个家庭农场(名单见附件)符合相关要求条件,拟列入汉源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现予以公示。
凡对申报主体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汉源县 (略) 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
联系电话:0835-*
附件:汉源县2024年度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汉源县 (略)
2025年1月16日
附件:
汉源县2024年度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 |||
序号 | 农场名称 | 所在乡镇 | 主营产业 |
1 | 汉源县芊妹子家庭农场 | 清溪 | 种植大樱桃等 |
2 | 汉源县何雨家庭农场 | 大树 | 种植水果等 |
3 | 汉源县裕腾家庭农场 | 大树 | 种植水果等 |
4 | 汉源县牧兴家庭农场 | 安乐 | 种植水果等 |
5 | 汉源县鑫富聚家庭农场 | 唐家 | 养鸡、大樱桃种植等 |
6 | 汉源县小杜家庭农场 | 九襄 | 种植大樱桃等 |
7 | 汉源县勇哥家庭农场 | 前域 | 种植大樱桃等 |
8 | 汉源县福琼家庭农场 | 皇木 | 黄牛养殖种植等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01号)等文件要求,县 (略) 向全县21个乡镇下发《汉源县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汉源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通知》。向全县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鼓励全县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积极申报。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县 (略) 专家组评审、县 (略) 党组研究后,报县政府专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全县8个家庭农场(名单见附件)符合相关要求条件,拟列入汉源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现予以公示。
凡对申报主体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汉源县 (略) 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
联系电话: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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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 (略)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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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2024年度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 |||
序号 | 农场名称 | 所在乡镇 | 主营产业 |
1 | 汉源县芊妹子家庭农场 | 清溪 | 种植大樱桃等 |
2 | 汉源县何雨家庭农场 | 大树 | 种植水果等 |
3 | 汉源县裕腾家庭农场 | 大树 | 种植水果等 |
4 | 汉源县牧兴家庭农场 | 安乐 | 种植水果等 |
5 | 汉源县鑫富聚家庭农场 | 唐家 | 养鸡、大樱桃种植等 |
6 | 汉源县小杜家庭农场 | 九襄 | 种植大樱桃等 |
7 | 汉源县勇哥家庭农场 | 前域 | 种植大樱桃等 |
8 | 汉源县福琼家庭农场 | 皇木 | 黄牛养殖种植等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01号)等文件要求,县 (略) 向全县21个乡镇下发《汉源县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汉源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通知》。向全县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鼓励全县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积极申报。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县 (略) 专家组评审、县 (略) 党组研究后,报县政府专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全县8个家庭农场(名单见附件)符合相关要求条件,拟列入汉源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现予以公示。
凡对申报主体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汉源县 (略) 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
联系电话: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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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 (略)
2025年1月16日
附件:
汉源县2024年度家庭农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 |||
序号 | 农场名称 | 所在乡镇 | 主营产业 |
1 | 汉源县芊妹子家庭农场 | 清溪 | 种植大樱桃等 |
2 | 汉源县何雨家庭农场 | 大树 | 种植水果等 |
3 | 汉源县裕腾家庭农场 | 大树 | 种植水果等 |
4 | 汉源县牧兴家庭农场 | 安乐 | 种植水果等 |
5 | 汉源县鑫富聚家庭农场 | 唐家 | 养鸡、大樱桃种植等 |
6 | 汉源县小杜家庭农场 | 九襄 | 种植大樱桃等 |
7 | 汉源县勇哥家庭农场 | 前域 | 种植大樱桃等 |
8 | 汉源县福琼家庭农场 | 皇木 | 黄牛养殖种植等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五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58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401号)等文件要求,县 (略) 向全县21个乡镇下发《汉源县 (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汉源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通知》。向全县公开遴选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鼓励全县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积极申报。经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推荐、县 (略) 专家组评审、县 (略) 党组研究后,报县政府专会、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全县8个家庭农场(名单见附件)符合相关要求条件,拟列入汉源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现予以公示。
凡对申报主体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汉源县 (略)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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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汉源县芊妹子家庭农场 | 清溪 | 种植大樱桃等 |
2 | 汉源县何雨家庭农场 | 大树 | 种植水果等 |
3 | 汉源县裕腾家庭农场 | 大树 | 种植水果等 |
4 | 汉源县牧兴家庭农场 | 安乐 | 种植水果等 |
5 | 汉源县鑫富聚家庭农场 | 唐家 | 养鸡、大樱桃种植等 |
6 | 汉源县小杜家庭农场 | 九襄 | 种植大樱桃等 |
7 | 汉源县勇哥家庭农场 | 前域 | 种植大樱桃等 |
8 | 汉源县福琼家庭农场 | 皇木 | 黄牛养殖种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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