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兴纺织--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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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兴纺织--拟审批公示

(略) (略) (略) (略) 顺兴纺织橡胶有限公

司涂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略) 八里台镇国家农业 (略) 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略) 涂胶扩建项目

(略) (略)

(略) (略) 八里台泰达(津南)微电 (略) (略) 3-2

(略) 嘉禾 (略)

(略) (略) 拟投资#元,利用租赁的现有已建成厂房, (略) (略) 涂胶扩建项目,建设一条涂胶生产线,外购铝管进行涂胶后与现有工程生产的胶辊(橡胶件)组装成胶辊产品,项目建成后全厂产量不变,仍为年产胶圈类产品#件,胶辊类产品#件(橡胶件+铝管组合件)。

(1)废气:

项目涂胶、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涂胶房整体负压收集,与现有工程炼胶废气一同引入现有的1套“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装置净化后,依托现有的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P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苯系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以及非#烷总烃、颗粒物的单位耗胶量最高允许排放量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1353-2024)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排水。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的送风机、排风机等生产设备及室外的环保设备风机等。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室外设备经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后,四侧厂界新增噪声与现有噪声叠加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胶、废胶桶、喷淋废水、废毛刷、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 (略) 置;本项目不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 (略) 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25.1.17-2025.1.23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略) (略) (略) 顺兴纺织橡胶有限公

司涂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略) 八里台镇国家农业 (略) 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略) (略) 涂胶扩建项目

(略) (略)

(略) (略) 八里台泰达(津南)微电 (略) (略) 3-2

(略) 嘉禾 (略)

(略) (略) 拟投资#元,利用租赁的现有已建成厂房, (略) (略) 涂胶扩建项目,建设一条涂胶生产线,外购铝管进行涂胶后与现有工程生产的胶辊(橡胶件)组装成胶辊产品,项目建成后全厂产量不变,仍为年产胶圈类产品#件,胶辊类产品#件(橡胶件+铝管组合件)。

(1)废气:

项目涂胶、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涂胶房整体负压收集,与现有工程炼胶废气一同引入现有的1套“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装置净化后,依托现有的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P1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苯系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二硫化碳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以及非#烷总烃、颗粒物的单位耗胶量最高允许排放量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1353-2024)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排水。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的送风机、排风机等生产设备及室外的环保设备风机等。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室外设备经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后,四侧厂界新增噪声与现有噪声叠加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胶、废胶桶、喷淋废水、废毛刷、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 (略) 置;本项目不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在落实了固体废物收集、厂内 (略) 置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构成显著影响,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25.1.17-2025.1.23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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