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开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拜泉县开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 (略) 拟对拜泉县开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拜泉县开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黑龙江 (略) 拜泉县拜泉镇民乐村三屯(拜泉 (略) 内) | 拜泉县开胜报废 (略) | 黑龙 (略)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拜泉县拜泉镇民乐村三屯(拜泉 (略) 内),占 地 面 积 (略)m2。本项目租用拜泉县民乐制砖厂现有闲置库房及厂地进行建设。新建报废机动车拆解线 2 条,设置报废机动 (略) (燃油燃气机动车、新能源机动车分别贮存)、拆解车间、一般固 (略) 、产 (略) 、危废贮存库、办公室。本项目仅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切割(剪切)加工,不涉及清洗、破碎等工艺,不涉及蓄电池拆解和破碎。拆解汽车种类包括小型私家车、出租车、面包车、货车等,本项目机动车拆解不涉 (略) 理和危 (略) 理,不涉及燃液化气罐车辆、特种汽 车(油罐车、消防车、危险品运输车等)等车辆的拆解。项目设计年拆解报废机动车 (略) 辆,本项目办公冬季采取电取暖。 总投资200 万元,环保投资(略)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7.5%。 。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COD、氨氮,排入厂内防渗化粪池,后排入拜泉县东 (略) (略) 理,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经自 (略) (略) 理后定期拉运至拜泉县东 (略) 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略))三级标准及拜泉县东 (略) 理厂进水指标。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油液抽取工序采取安装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DA001)措施;危废贮存库采取安装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DA001)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 ),车间外非(略)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 )附录 A 表 A.1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略)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 )表 2 中非(略)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切割、打包工序采取安装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DA004)措施; (略) 安装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DA003);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 1 中 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 1 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及事故池,一般固 (略)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 (略) 拟对拜泉县开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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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拜泉县开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黑龙江 (略) 拜泉县拜泉镇民乐村三屯(拜泉 (略) 内) | 拜泉县开胜报废 (略) | 黑龙 (略)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拜泉县拜泉镇民乐村三屯(拜泉 (略) 内),占 地 面 积 (略)m2。本项目租用拜泉县民乐制砖厂现有闲置库房及厂地进行建设。新建报废机动车拆解线 2 条,设置报废机动 (略) (燃油燃气机动车、新能源机动车分别贮存)、拆解车间、一般固 (略) 、产 (略) 、危废贮存库、办公室。本项目仅对报废机动车进行拆解、切割(剪切)加工,不涉及清洗、破碎等工艺,不涉及蓄电池拆解和破碎。拆解汽车种类包括小型私家车、出租车、面包车、货车等,本项目机动车拆解不涉 (略) 理和危 (略) 理,不涉及燃液化气罐车辆、特种汽 车(油罐车、消防车、危险品运输车等)等车辆的拆解。项目设计年拆解报废机动车 (略) 辆,本项目办公冬季采取电取暖。 总投资200 万元,环保投资(略)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7.5%。 。 |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COD、氨氮,排入厂内防渗化粪池,后排入拜泉县东 (略) (略) 理,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经自 (略) (略) 理后定期拉运至拜泉县东 (略) 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略))三级标准及拜泉县东 (略) 理厂进水指标。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油液抽取工序采取安装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DA001)措施;危废贮存库采取安装集气装置+活性炭吸附+15m 高排气筒(DA001)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 ),车间外非(略)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 )附录 A 表 A.1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略)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 )表 2 中非(略)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切割、打包工序采取安装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DA004)措施; (略) 安装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DA003);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表 1 中 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 1 座一般固废暂存间及事故池,一般固 (略) 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 (略)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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