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园种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略) :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园种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 (略) 发〔2024〕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同意建设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园种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2-*-04-01-*)。
项目单位为江西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峡江县林木良种场场部。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1栋种业创新实验中心,占地面积832.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71.45平方米,配套门窗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890.*元,资金来源为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及项目单位事业收入成果转化项目资金。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项目建设用地情况。项目用地按照《峡江县人民政府 江西 (略) 共建“现代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园”合作协议》、峡江县 (略) 《关于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园种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峡江县 (略) 确认的总平面图执行。
八、请江西 (略) 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并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江西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园种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采购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 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估算金额分别为1.*元、15.*元、12.*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12月30日 |
(略) :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园种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的请示》( (略) 发〔2024〕6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相关要求,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林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同意建设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园种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2-*-04-01-*)。
项目单位为江西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峡江县林木良种场场部。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新建1栋种业创新实验中心,占地面积832.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71.45平方米,配套门窗工程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890.*元,资金来源为安排省预算内基建投资,以及项目单位事业收入成果转化项目资金。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等有关建设法规对项目建设工程进行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实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内容执行。
七、项目建设用地情况。项目用地按照《峡江县人民政府 江西 (略) 共建“现代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园”合作协议》、峡江县 (略) 《关于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园种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峡江县 (略) 确认的总平面图执行。
八、请江西 (略) 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并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江西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科技示范园种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采购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 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估算金额分别为1.*元、15.*元、12.*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不招标,如涉及其他政府采购程序的,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等规定,须招标的事项应当在统 (略) 进行交易,并在江西省公共 (略) 等规定的公共 (略) 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4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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