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弘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广东 (略) 报 (略) 总平面方案位于博罗县园洲镇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园 (略) (略) 北侧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4)博罗县不动产权第(略)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略).8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为博国土资(用地)挂〔2023〕79号,于2023年10月13日经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四十次(2023-17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略).8平方米,容积率≥1.6,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占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1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厂房及自用库房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3个、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个(高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比例≥70%)。
(略) 总平面方案于2024年9月3日经第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五十九次(2024-14次),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4栋4层厂房、1栋7层宿舍、一个1层门卫室和地下消防水池及一个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略).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略).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24平方米,容积率2.42,建筑系数56%,绿地率11.2%,机动车地面停车位173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略)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由于生产工艺要求改变,广东 (略) 、园洲镇人民政府申请调整原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
1.厂房A1栋、A2栋、B1栋和B2栋首层高度由原7.9米调整为8.9米,局部调整为11米,调整后各栋的计容建筑面积增加一层的面积。
2.厂房 (略) 部外墙内收3.5米作为停车位,柱网不变,因此建筑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不变。
3.厂房A1栋和A2栋之间二层增加敞开式连廊,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10平方米。
4.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略).4平方米调整为(略).4平方米,增加了21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略).4平方米调整为(略).5平方米,增加了(略).1平方米;停车位由173个调整为205个;容积率由2.42调整为2.95.
调整广东 (略) 厂区总平面方案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4栋4层厂房、1栋7层宿舍、一个1层门卫室和地下消防水池及一个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略).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略).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64平方米,容积率2.95,建筑系数57%,绿地率11.2%,机动车地面停车位205个。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占总用地2.9%(其建筑面积占比6.76%),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略)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 (略) 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 (略) 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略)
博罗县 (略)
2025年1月17日
广东 (略) 报 (略) 总平面方案位于博罗县园洲镇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园 (略) (略) 北侧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4)博罗县不动产权第(略)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略).8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为博国土资(用地)挂〔2023〕79号,于2023年10月13日经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四十次(2023-17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略).8平方米,容积率≥1.6,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建筑面积占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1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厂房及自用库房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3个、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个(高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比例≥70%)。
(略) 总平面方案于2024年9月3日经第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五十九次(2024-14次),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4栋4层厂房、1栋7层宿舍、一个1层门卫室和地下消防水池及一个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略).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略).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4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24平方米,容积率2.42,建筑系数56%,绿地率11.2%,机动车地面停车位173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略)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由于生产工艺要求改变,广东 (略) 、园洲镇人民政府申请调整原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
1.厂房A1栋、A2栋、B1栋和B2栋首层高度由原7.9米调整为8.9米,局部调整为11米,调整后各栋的计容建筑面积增加一层的面积。
2.厂房 (略) 部外墙内收3.5米作为停车位,柱网不变,因此建筑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不变。
3.厂房A1栋和A2栋之间二层增加敞开式连廊,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10平方米。
4.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略).4平方米调整为(略).4平方米,增加了21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略).4平方米调整为(略).5平方米,增加了(略).1平方米;停车位由173个调整为205个;容积率由2.42调整为2.95.
调整广东 (略) 厂区总平面方案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4栋4层厂房、1栋7层宿舍、一个1层门卫室和地下消防水池及一个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用地面积(略).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略).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略).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略).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164平方米,容积率2.95,建筑系数57%,绿地率11.2%,机动车地面停车位205个。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占总用地2.9%(其建筑面积占比6.76%),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略)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 (略) 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 (略) 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略)
博罗县 (略)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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