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有关信息二次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连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xhjk
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定 (略) 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连接:
链接: http://**-Vs7paGqTxW_hTjyrczpA
提取码: zikr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定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环 (略) 正大富民广场四号楼3楼。
(2)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秀英街道港澳大道11号生茂工业大厦副二楼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2025-01-18
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定安县塔岭水厂取水口提升改造工程(疏浚部分)”有关信息二次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 (略) 络连接:
链接: http://**
提取码: xhjk
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可于定 (略) 直接查阅,其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公 (略) 络连接:
链接: http://**-Vs7paGqTxW_hTjyrczpA
提取码: zikr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定 (略)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环 (略) 正大富民广场四号楼3楼。
(2)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海南 (略)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秀英街道港澳大道11号生茂工业大厦副二楼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的反馈时间为自公示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202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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