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大坡镇牧田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大米加工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大坡镇牧田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大米加工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大坡镇牧田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大米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以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2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谢升吉
联系电话:(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大坡镇牧田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大米加工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大坡镇牧田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大米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以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2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谢升吉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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