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工程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工程
项目: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广东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广东水保 (略)
地理位置: (略) 海丰县
说明:
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规定,广东 (略) 于2024年12月2 (略) 组织相关单位对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工程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或水士保持监测单位反馈,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水保 (略)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 #
项目: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广东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广东水保 (略)
地理位置: (略) 海丰县
说明:
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办水保〔2018〕133号)等相关规定,广东 (略) 于2024年12月2 (略) 组织相关单位对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海丰至红海湾开发区段二期工程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或水士保持监测单位反馈,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水保 (略)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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