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李昌明、杨昌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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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李昌明、杨昌翠

岚皋县行政 (略)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按照岚皋县 (略) 《关于李昌明用地分割规划意见的函》和李昌明与杨昌翠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我局于2025年1月15日对李昌明、杨昌翠分割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5〕3号、岚政地国字〔2025〕4号。

二、宗地地点:南宫山镇花里街道。

三、宗地面积:李昌明204.24平方米;杨昌翠136.24平方米。

四、宗地用途:综合用地。

五、出让年限:剩余出让年限至2055年6月13日。


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 (略)

2025年1月17日


岚皋县行政 (略)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按照岚皋县 (略) 《关于李昌明用地分割规划意见的函》和李昌明与杨昌翠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我局于2025年1月15日对李昌明、杨昌翠分割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5〕3号、岚政地国字〔2025〕4号。

二、宗地地点:南宫山镇花里街道。

三、宗地面积:李昌明204.24平方米;杨昌翠136.24平方米。

四、宗地用途:综合用地。

五、出让年限:剩余出让年限至2055年6月13日。


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 (略)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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