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李昌明、杨昌翠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李昌明、杨昌翠
岚皋县行政 (略)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按照岚皋县 (略) 《关于李昌明用地分割规划意见的函》和李昌明与杨昌翠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我局于2025年1月15日对李昌明、杨昌翠分割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5〕3号、岚政地国字〔2025〕4号。
二、宗地地点:南宫山镇花里街道。
三、宗地面积:李昌明204.24平方米;杨昌翠136.24平方米。
四、宗地用途:综合用地。
五、出让年限:剩余出让年限至2055年6月13日。
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 (略)
2025年1月17日
岚皋县行政 (略)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结果的公示
按照岚皋县 (略) 《关于李昌明用地分割规划意见的函》和李昌明与杨昌翠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我局于2025年1月15日对李昌明、杨昌翠分割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批准,现将审批结果公示如下:
一、批准文号:岚政地国字〔2025〕3号、岚政地国字〔2025〕4号。
二、宗地地点:南宫山镇花里街道。
三、宗地面积:李昌明204.24平方米;杨昌翠136.24平方米。
四、宗地用途:综合用地。
五、出让年限:剩余出让年限至2055年6月13日。
宗地四至界线以宗地图、表为准。
岚皋县行政 (略)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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