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龙游恒宇鞋业有限公司新建综合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龙游恒宇鞋业有限公司新建综合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新建综合厂房项目 | (略) 龙游县横山镇河宗村 | (略) | 对现有地面上原有生产厂房进行拆除重建,规划新建2栋多层*类厂房。配套给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室内外装修、绿化等。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1、严格控制施工期占地面积,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①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②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等,不外排;③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厕所,经临时 (略) 理后纳管泵入河宗村张家自然村生 (略) (略) 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噪声控制。 4、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及《 (略) 扬尘污染技术标准》(HJ/T393-2007)相关规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0日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新建综合厂房项目 | (略) 龙游县横山镇河宗村 | (略) | 对现有地面上原有生产厂房进行拆除重建,规划新建2栋多层*类厂房。配套给排水、照明等工程及室内外装修、绿化等。 |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 1、严格控制施工期占地面积,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①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在划定的施工范围内施工;②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冲洗等,不外排;③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厕所,经临时 (略) 理后纳管泵入河宗村张家自然村生 (略) (略) 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噪声控制。 4、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及《 (略) 扬尘污染技术标准》(HJ/T393-2007)相关规定。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月20日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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