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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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1月20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凤阳县生 (略)
联系电话:0550-(略) 通讯地址: (略) 凤阳县生 (略) 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凤阳县大庙镇
建设单位 凤阳县自然资 (略)
环评单位 北京科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凤阳县大庙镇,对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进行治理,修复面积(略)平方米,包括:分台阶放坡、边坡修整、场地平整、覆土、复绿、截排水、防护工程和监测工程。

公众参与情况 2025年1月3日在县政府 (略) 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在施 (略) 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略) 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项目建设不存在环境制约性因素,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因此,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在安全建设,确保施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严禁事故性及非正常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凤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5年1月20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凤阳县生 (略)
联系电话:0550-(略) 通讯地址: (略) 凤阳县生 (略) 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 凤阳县大庙镇
建设单位 凤阳县自然资 (略)
环评单位 北京科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 (略) 凤阳县大庙镇,对凤阳县大庙镇灵山废弃矿山进行治理,修复面积(略)平方米,包括:分台阶放坡、边坡修整、场地平整、覆土、复绿、截排水、防护工程和监测工程。

公众参与情况 2025年1月3日在县政府 (略) 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本项目在施 (略) 域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认真落实本次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减缓措施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略) 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项目建设不存在环境制约性因素,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因此,只要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在安全建设,确保施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环境管理,严禁事故性及非正常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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