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滨海新区新城东路项目搬迁安置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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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滨海新区新城东路项目搬迁安置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项目搬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略) 分中心;

调查单位: (略) ;

项目地点: (略) (略) (略) 项目搬 (略) 地块位于电城镇海茂村委, (略) 以东, (略) 以西。地块中心坐标为111.(略)°E,21.(略)°N;

地块调查面积:(略).09m2

地块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查缘由:地块拟流转、出让或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略) (略) (略) 项目搬 (略) 地块位于电城镇海茂村委, (略) 以东, (略) 以西。地块中心坐标为111.(略)°E,21.(略)°N,供地面积为(略).09m2。现土地使用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略) 分中心。根据《 (略) 城乡规划批前公示》茂规告—批前〔2023〕184号,目标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通过前期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

① 2011年12月之前:地块内 (略) 域由农田组成,主要为周边村民种植水稻使用;地块 (略) 域农田在水稻种植间隙还会种植花生、红薯与玉米等农作物;地块内南侧还有一条灌溉排渠流经,在农田耕作时会用于灌溉使用;在此期间地块内均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此期间地块为电城镇海茂村委集体所有。

② 2011年12月至2019年10月:地块内 (略) 域仍作为农田使用;除 (略) 域被弃耕为荒草地外,地块内 (略) 域利用未有明显变化;在此期间地块内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此期间地块仍为电城镇海茂村委集体所有。

③ 2019年10月至2022年1月:由于地块内后期将建设 (略) 居住使用,因此地块内农田开始逐渐弃耕;除地块中部农田被周边村民改造为菜地种植蔬菜使用外, (略) 域均弃耕变为荒草地;在此期间地块内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同期于2022年1月9日本项目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略) 分中心所收储。

④ 2022年1月至2024年初:由于 (略) 域低 (略) ,为方便后期施工,因此于2022年末开始将地块内东南侧及北侧荒草地进行回填平整,至2023年初已回填完毕,回填后平整地逐渐长草变为荒草地;地块中部菜地未回填仍作为菜地使用,地块北侧部分 (略) 域逐渐积水变为水塘;在此期间地块内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略) 分中心所有。

⑤ 2024年初至今:2024年初开始,地块内南侧平整地开始修建一 (略) 的配电房,目前仍在修建中,未投入使用;地块北侧水塘边平整地被周边村民改造为菜地使用;目前地块内由水塘、平整地、荒草地、菜地及一座配电房组成;至今地块内均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略) 分中心所有。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项目组于2024年12月使用 XRF/PID 快速检测仪器,按照系统布点法进行布设监测点位,按照50m×50m的布点采样密度, (略) 格不少于1个快筛点位的原则,共布设9个快筛点位。快筛记录显示表层土的 As、Cd、Cu、Pb、Hg、Ni、VOCs 均较低。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

根据本项目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及分析结论,本调查报告认为地块的土壤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采样调查,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以根据规划用途开发利用。

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略) , (略) ,茂名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项目搬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略) 分中心;

调查单位: (略) ;

项目地点: (略) (略) (略) 项目搬 (略) 地块位于电城镇海茂村委, (略) 以东, (略) 以西。地块中心坐标为111.(略)°E,21.(略)°N;

地块调查面积:(略).09m2

地块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

调查缘由:地块拟流转、出让或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略) (略) (略) 项目搬 (略) 地块位于电城镇海茂村委, (略) 以东, (略) 以西。地块中心坐标为111.(略)°E,21.(略)°N,供地面积为(略).09m2。现土地使用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略) 分中心。根据《 (略) 城乡规划批前公示》茂规告—批前〔2023〕184号,目标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通过前期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

① 2011年12月之前:地块内 (略) 域由农田组成,主要为周边村民种植水稻使用;地块 (略) 域农田在水稻种植间隙还会种植花生、红薯与玉米等农作物;地块内南侧还有一条灌溉排渠流经,在农田耕作时会用于灌溉使用;在此期间地块内均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此期间地块为电城镇海茂村委集体所有。

② 2011年12月至2019年10月:地块内 (略) 域仍作为农田使用;除 (略) 域被弃耕为荒草地外,地块内 (略) 域利用未有明显变化;在此期间地块内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此期间地块仍为电城镇海茂村委集体所有。

③ 2019年10月至2022年1月:由于地块内后期将建设 (略) 居住使用,因此地块内农田开始逐渐弃耕;除地块中部农田被周边村民改造为菜地种植蔬菜使用外, (略) 域均弃耕变为荒草地;在此期间地块内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同期于2022年1月9日本项目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略) 分中心所收储。

④ 2022年1月至2024年初:由于 (略) 域低 (略) ,为方便后期施工,因此于2022年末开始将地块内东南侧及北侧荒草地进行回填平整,至2023年初已回填完毕,回填后平整地逐渐长草变为荒草地;地块中部菜地未回填仍作为菜地使用,地块北侧部分 (略) 域逐渐积水变为水塘;在此期间地块内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略) 分中心所有。

⑤ 2024年初至今:2024年初开始,地块内南侧平整地开始修建一 (略) 的配电房,目前仍在修建中,未投入使用;地块北侧水塘边平整地被周边村民改造为菜地使用;目前地块内由水塘、平整地、荒草地、菜地及一座配电房组成;至今地块内均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 (略) 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略) 分中心所有。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项目组于2024年12月使用 XRF/PID 快速检测仪器,按照系统布点法进行布设监测点位,按照50m×50m的布点采样密度, (略) 格不少于1个快筛点位的原则,共布设9个快筛点位。快筛记录显示表层土的 As、Cd、Cu、Pb、Hg、Ni、VOCs 均较低。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

根据本项目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及分析结论,本调查报告认为地块的土壤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采样调查,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以根据规划用途开发利用。

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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