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泰和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株洲泰和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2024年9月19日,株洲 (略) 根据《株洲泰和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株洲 (略) 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株洲 (略) 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集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研究、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 (略) 场需求,株洲 (略) 于2024年2月投资*元在大数据应用中心租赁湖南 (略) 现有厂房1F建设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地铁操纵台200个、司机室内装100套、客室内装100套、碳纤维复合材料100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于2023年11月委托湖南众昇 (略) 编制了《株洲泰和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2月8日取得株洲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审批意见,株经开环表(2024)1号,;企业于2024年5月11日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35W001X。本项目于2024年2月开始建设,2024年6月完成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内容,同时进行了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4.3%。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湖南众昇 (略) 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经现场调查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生产性质、项目地址、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保设施等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大数据应用中心化粪 (略) 理后, (略) (略) 进入云 (略) 理厂。
2、废气
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粉尘进 (略) 理,为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割打磨工序为封闭车间,切割打磨产生的粉尘经抽风收集通过2台布袋滤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树脂工序、粘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装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控制作业时间;定期维护生产设备(如清扫),防止偶发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已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焊丝经收集后统 (略) 置。废油漆包装瓶、废胶水瓶、废树脂包装桶、废树脂包装内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含油抹布、手套危险废物暂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定 (略) (略) 处理。
四、环保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水根据湖南 (略) 验收检测结果,项目废水满足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根据湖南 (略) 树脂废气排气筒、打磨废气排气筒验收检测结果,苯*烯、非*烷总烃、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排放下风向监控点的非*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无浓度限值,该标准中无“苯*烯”限值要求;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门口非*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厂房外监测点)限值要求。
3、噪声根据湖南 (略) 验收检测结果,运行期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已得 (略) 置:危险废物得 (略) 置,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理。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召开验收会议等形式,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次株洲 (略) 《株洲泰和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从设计、施工到运行各个阶段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要求,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4年9月19日,株洲 (略) 根据《株洲泰和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株洲 (略) 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株洲 (略) 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集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研究、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 (略) 场需求,株洲 (略) 于2024年2月投资*元在大数据应用中心租赁湖南 (略) 现有厂房1F建设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地铁操纵台200个、司机室内装100套、客室内装100套、碳纤维复合材料100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于2023年11月委托湖南众昇 (略) 编制了《株洲泰和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2月8日取得株洲 (略) 管理委员会 (略) 审批意见,株经开环表(2024)1号,;企业于2024年5月11日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35W001X。本项目于2024年2月开始建设,2024年6月完成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内容,同时进行了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比例4.3%。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湖南众昇 (略) 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与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经现场调查与建设单位核实,该项目生产性质、项目地址、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保设施等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大数据应用中心化粪 (略) 理后, (略) (略) 进入云 (略) 理厂。
2、废气
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粉尘进 (略) 理,为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割打磨工序为封闭车间,切割打磨产生的粉尘经抽风收集通过2台布袋滤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树脂工序、粘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装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控制作业时间;定期维护生产设备(如清扫),防止偶发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已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焊丝经收集后统 (略) 置。废油漆包装瓶、废胶水瓶、废树脂包装桶、废树脂包装内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包装桶、含油抹布、手套危险废物暂 (略) 危险废物暂存间,定 (略) (略) 处理。
四、环保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水根据湖南 (略) 验收检测结果,项目废水满足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根据湖南 (略) 树脂废气排气筒、打磨废气排气筒验收检测结果,苯*烯、非*烷总烃、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排放下风向监控点的非*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无浓度限值,该标准中无“苯*烯”限值要求;总悬浮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门口非*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厂房外监测点)限值要求。
3、噪声根据湖南 (略) 验收检测结果,运行期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已得 (略) 置:危险废物得 (略) 置,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理。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及召开验收会议等形式,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次株洲 (略) 《株洲泰和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地铁操纵台、内装、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从设计、施工到运行各个阶段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要求,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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