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且末县屈库勒克东金锑矿450t/d选矿厂新建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且末县屈库勒克东金锑矿450t/d选矿厂新建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月10日,且末县 (略) 委托新疆有色冶 (略) 承担且末县 (略) 新疆且末县屈库勒克东金锑矿 450t/d选矿厂新建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且末县 (略) 新疆且末县屈库勒克东金锑矿 450t/d选矿厂新建尾矿库
(2)项目地点:且末县 (略) 屈库勒克东金锑矿位于新疆维吾 (略) 南部青藏高原北东缘东 (略) 洒阳沟-屈库勒克一带,新建尾矿库地理坐标:东经 85°13′39″- 85°14′19″;北纬 37°12′23″-37°12′52″;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概要:新建尾矿库位于选矿厂西北侧、直线距离约 13 (略) , (略) 内无地表径流。设计总库容265.*m3,有效库容225.*m3。尾矿坝最大坝高58m,顶宽5.0m,内外坡比1:2.5,为不透水土石坝。新建尾矿库占地面积18.5h㎡,汇水面积1.6(km)2。防洪标准200年一遇,排洪构筑物:溢洪道+集水池+截洪沟+坝肩排水沟。库内采用浮船泵站回水,全库采用1.5mm厚HDPE膜防渗。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且末县 (略)
联系人:朱伟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有色冶 (略)
联系人:张思静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 (略) 络链接地址:
http://**_*.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且末县 (略)
2025年1月20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1月10日,且末县 (略) 委托新疆有色冶 (略) 承担且末县 (略) 新疆且末县屈库勒克东金锑矿 450t/d选矿厂新建尾矿库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且末县 (略) 新疆且末县屈库勒克东金锑矿 450t/d选矿厂新建尾矿库
(2)项目地点:且末县 (略) 屈库勒克东金锑矿位于新疆维吾 (略) 南部青藏高原北东缘东 (略) 洒阳沟-屈库勒克一带,新建尾矿库地理坐标:东经 85°13′39″- 85°14′19″;北纬 37°12′23″-37°12′52″;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概要:新建尾矿库位于选矿厂西北侧、直线距离约 13 (略) , (略) 内无地表径流。设计总库容265.*m3,有效库容225.*m3。尾矿坝最大坝高58m,顶宽5.0m,内外坡比1:2.5,为不透水土石坝。新建尾矿库占地面积18.5h㎡,汇水面积1.6(km)2。防洪标准200年一遇,排洪构筑物:溢洪道+集水池+截洪沟+坝肩排水沟。库内采用浮船泵站回水,全库采用1.5mm厚HDPE膜防渗。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且末县 (略)
联系人:朱伟
联系电话:*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有色冶 (略)
联系人:张思静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意 (略) 络链接地址:
http://**_*.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且末县 (略)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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