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霞浦长航游艇有限公司年产50艘休闲娱乐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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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霞浦长航游艇有限公司年产50艘休闲娱乐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霞浦长航游艇有限公司年产50艘休闲娱乐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环评〔2025〕1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长航年产50艘休闲娱乐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106-(略)-07-01-(略))(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租用霞 (略) 闲置车间,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霞国用(2001)字第1307.B号)。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以及霞浦县 (略) 关于项目选址的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 (略) 生态 (略) 管控方案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位于霞浦县三沙镇金洋村柳州湾66号,项目租赁 (略) 闲置车间共2080m2,用于建设玻璃钢游艇、金属游艇生产线各1条,年产玻璃钢游艇30艘、金属游艇20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玻璃钢游艇生产设施、金属游艇生产设施、原料仓库、胶衣树脂仓库以及生 (略) 理池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 (略) 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建设生 (略) 理设施,尾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B等级限值要求后,排入三沙镇生 (略) 理厂 (略) 理。

(二)应严格控制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加强废气的收集、治理,确保达标排放。玻璃钢游艇生产车间应设置独立密闭的成型及喷漆房,成型及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过滤器+活性炭吸附” (略) 理,并安装工况监测设备,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其中二(略)苯和非(略)烷总烃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船舶制造),苯(略)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限值;玻璃钢游艇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上述废气均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金属游艇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略)烷总烃、二(略)苯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苯(略)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加强运营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根据活性炭的碘值、填炭量情况,及时调整活性炭的碘值和更换周期。

废气排污口应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对排污口进行立标、建档管理;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等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合理、方便的原则建设规 (略) 、采样孔。

(三)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贮存、 (略) 置。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完善各类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

(四)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应根据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进行有效预防。

(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标准限值。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四、你公司要认真落实和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投产后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0.4388吨/年。按 (略) 域和行业总量倍量调剂等原则,需调剂总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0.4388吨/年(等量替代),从《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储 (略) 等企业VOCs排污权的通知》(霞政文〔2019〕65号)收储的中心加油站关停产生的VOCs排污权指标中调剂解决。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措施落实;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所,按照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定期开展污染物监测;建 (略) ,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应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霞浦 (略) ,项目日常监督管理 (略) 霞浦 (略) 负责。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霞浦长航游艇有限公司年产50艘休闲娱乐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环评〔2025〕1号

(略) :

你公司报送的《 (略) 长航年产50艘休闲娱乐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106-(略)-07-01-(略))(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租用霞 (略) 闲置车间,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霞国用(2001)字第1307.B号)。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以及霞浦县 (略) 关于项目选址的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 (略) 生态 (略) 管控方案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位于霞浦县三沙镇金洋村柳州湾66号,项目租赁 (略) 闲置车间共2080m2,用于建设玻璃钢游艇、金属游艇生产线各1条,年产玻璃钢游艇30艘、金属游艇20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玻璃钢游艇生产设施、金属游艇生产设施、原料仓库、胶衣树脂仓库以及生 (略) 理池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略)元,环保投资(略)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 (略) 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建设生 (略) 理设施,尾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略)-2015)B等级限值要求后,排入三沙镇生 (略) 理厂 (略) 理。

(二)应严格控制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加强废气的收集、治理,确保达标排放。玻璃钢游艇生产车间应设置独立密闭的成型及喷漆房,成型及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过滤器+活性炭吸附” (略) 理,并安装工况监测设备,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其中二(略)苯和非(略)烷总烃达到《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中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船舶制造),苯(略)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标准限值;玻璃钢游艇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上述废气均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金属游艇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略))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非(略)烷总烃、二(略)苯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苯(略)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加强运营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根据活性炭的碘值、填炭量情况,及时调整活性炭的碘值和更换周期。

废气排污口应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对排污口进行立标、建档管理;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等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合理、方便的原则建设规 (略) 、采样孔。

(三)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贮存、 (略) 置。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完善各类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相关要求。

(四)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应根据可能产生地下水和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进行有效预防。

(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全厂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的标准限值。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安全。

四、你公司要认真落实和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投产后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0.4388吨/年。按 (略) 域和行业总量倍量调剂等原则,需调剂总量:挥发性有机物(VOCs)0.4388吨/年(等量替代),从《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储 (略) 等企业VOCs排污权的通知》(霞政文〔2019〕65号)收储的中心加油站关停产生的VOCs排污权指标中调剂解决。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措施落实;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贮存(处置)场所,按照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定期开展污染物监测;建 (略) ,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应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依法按规定程序实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略) 霞浦 (略) ,项目日常监督管理 (略) 霞浦 (略) 负责。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略) ???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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