锰基新型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湘潭 (略) 锰基新型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略) 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潭 (略) 锰基新型原料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 (略) 鹤岭生产基地内 |
建设单位 | 湘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 (略) 现有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利用锂电废料作为氧化矿的补充,生产电解二氧化锰,并综合回收其他有价金属。本项目化合车间、压滤车间、硫化压滤车间、电解车间、热电站、总变配电间、低压变配电间、原料库、成品库、 (略) 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消防水池等均利旧或者依托湘潭电化鹤岭基地现有车间。新建回收车间、元明粉车间(含高压配电室)、罐区(含双氧水、二氧 (略) 和硫酸、盐酸、 (略) )。其中回收车间由湘潭电化鹤岭基 (略) 现有停产闲置电解车间三和部分维修车间拆除后新建;双氧水、二氧 (略) 拆除现有闲置矿坪后新建;硫酸、盐酸、 (略) 拆除现有硫铁矿堆场后新建。项目建成后年产主产品*吨电解二氧化锰,年产副产品8871.21吨硫酸镍、1822.05吨硫酸钴、803.28吨碳酸锂、4290.41吨氯化铵、*.72吨元明粉、6254.72吨碱式碳酸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及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化合车间浸出酸雾废气、磨粉投料车间磨料粉尘、回收车间萃取有机废气和反萃酸雾废气、元明粉车间除碳酸雾废气和元明粉干燥、包装废气;电解车间和成品车间的废气污染物相较于技改前无任何变化。项目新增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采用源头控制+碱液 (略) 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化合车间浸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一级水喷淋+一级酸雾吸收 (略) 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其各项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磨粉投料车间磨料粉尘采用旋风分离器+布袋 (略) 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各污染因子均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回收车间萃取废气经两级酸雾吸收塔+一级活性炭吸附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速率;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元明粉车间氯化铵除碳废气经两级酸雾 (略) 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元明粉干燥、包装废气经两级 (略) 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采用密闭包装间减少粉尘外溢,颗粒物排放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经预测,项目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国家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均直接或者 (略)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中电解系统废水产生量和污染物均与技改前无变化,仅回用去向发生改变(技改前回用于氧化矿的化合溶解,技改后电解残液W3-2回用至回收车间、硫化渣冲渣废水W3-1直接回用于硫酸锰溶液电解前稀释、电解二氧化锰漂洗废水W3-4和电解槽电极清洗废水W3-3 (略) (略) (略) 理后回用于硫酸锰溶液稀释)。项目废水分类收集、 (略) 理,各车间设置不同 (略) ,均采用防腐、防渗设计。经预测,项目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风机、各种输送泵、化合桶、离心机等,主要为中、高频、连续性噪声,为降低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布置时采用在建筑上 (略) 理,同时对具体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座等方法,降低噪声。经过隔声和自然衰减后可以实现场界外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 域标准,厂区周边居民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限值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浸出渣、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铁渣、硫化渣、机修产生的固废、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压滤布、清罐废物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产生的二次浸出渣、硫化渣、铁 (略) (略) 及周边其他锰渣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除尘废布袋、机修产生的废零件和废压滤布等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机修工产生的含锰废弃物、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磨粉车间除尘废布袋和清罐废物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 (略) 理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交有资质厂家回收再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各固废均能得 (略) 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的主要为盐酸、硫酸、二氧化硫,分别储存于 双氧水、二氧 (略) 和硫酸、盐酸、 (略) ,主要环境风险为储存装置泄漏。 经采用相应模型预测,在采取相关预防、应急措施后,项目风险事故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总体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在湘潭 (略) 锰基新型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并采用多种形式对报告书进行了三次公示,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湘潭 (略) 锰基新型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略) 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潭 (略) 锰基新型原料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 (略) 鹤岭生产基地内 |
建设单位 | 湘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 (略) 现有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利用锂电废料作为氧化矿的补充,生产电解二氧化锰,并综合回收其他有价金属。本项目化合车间、压滤车间、硫化压滤车间、电解车间、热电站、总变配电间、低压变配电间、原料库、成品库、 (略) 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水池、消防水池等均利旧或者依托湘潭电化鹤岭基地现有车间。新建回收车间、元明粉车间(含高压配电室)、罐区(含双氧水、二氧 (略) 和硫酸、盐酸、 (略) )。其中回收车间由湘潭电化鹤岭基 (略) 现有停产闲置电解车间三和部分维修车间拆除后新建;双氧水、二氧 (略) 拆除现有闲置矿坪后新建;硫酸、盐酸、 (略) 拆除现有硫铁矿堆场后新建。项目建成后年产主产品*吨电解二氧化锰,年产副产品8871.21吨硫酸镍、1822.05吨硫酸钴、803.28吨碳酸锂、4290.41吨氯化铵、*.72吨元明粉、6254.72吨碱式碳酸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及措施 (1)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废气、化合车间浸出酸雾废气、磨粉投料车间磨料粉尘、回收车间萃取有机废气和反萃酸雾废气、元明粉车间除碳酸雾废气和元明粉干燥、包装废气;电解车间和成品车间的废气污染物相较于技改前无任何变化。项目新增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采用源头控制+碱液 (略) 理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化合车间浸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一级水喷淋+一级酸雾吸收 (略) 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其各项污染因子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磨粉投料车间磨料粉尘采用旋风分离器+布袋 (略) 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各污染因子均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回收车间萃取废气经两级酸雾吸收塔+一级活性炭吸附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速率;硫酸雾、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元明粉车间氯化铵除碳废气经两级酸雾 (略) 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元明粉干燥、包装废气经两级 (略) 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采用密闭包装间减少粉尘外溢,颗粒物排放能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经预测,项目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国家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水环境 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均直接或者 (略)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中电解系统废水产生量和污染物均与技改前无变化,仅回用去向发生改变(技改前回用于氧化矿的化合溶解,技改后电解残液W3-2回用至回收车间、硫化渣冲渣废水W3-1直接回用于硫酸锰溶液电解前稀释、电解二氧化锰漂洗废水W3-4和电解槽电极清洗废水W3-3 (略) (略) (略) 理后回用于硫酸锰溶液稀释)。项目废水分类收集、 (略) 理,各车间设置不同 (略) ,均采用防腐、防渗设计。经预测,项目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风机、各种输送泵、化合桶、离心机等,主要为中、高频、连续性噪声,为降低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布置时采用在建筑上 (略) 理,同时对具体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基座等方法,降低噪声。经过隔声和自然衰减后可以实现场界外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 (略) 域标准,厂区周边居民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限值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浸出渣、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铁渣、硫化渣、机修产生的固废、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压滤布、清罐废物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产生的二次浸出渣、硫化渣、铁 (略) (略) 及周边其他锰渣利用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包装工序产生的除尘废布袋、机修产生的废零件和废压滤布等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机修工产生的含锰废弃物、废机油和含油废抹布、磨粉车间除尘废布袋和清罐废物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 (略) 理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交有资质厂家回收再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各固废均能得 (略) 置。 (5)环境风险 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的主要为盐酸、硫酸、二氧化硫,分别储存于 双氧水、二氧 (略) 和硫酸、盐酸、 (略) ,主要环境风险为储存装置泄漏。 经采用相应模型预测,在采取相关预防、应急措施后,项目风险事故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总体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在湘潭 (略) 锰基新型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并采用多种形式对报告书进行了三次公示,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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