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略) (略) :
你 (略) (略) 港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请示(港北自然资报〔20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港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25.1490亩,其中耕地24.5760亩(水田2.4825亩、旱地22.0935亩),耕地平均等级为9.80等;其他农用地0.5730亩(竹林地0.4680亩、乔木林地0.1050亩)。
二、 (略) 及时完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衔接2023年度国土变更成果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略) (略)
2025年1月10日
(略) (略) :
你 (略) (略) 港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请示(港北自然资报〔20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略) 港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25.1490亩,其中耕地24.5760亩(水田2.4825亩、旱地22.0935亩),耕地平均等级为9.80等;其他农用地0.5730亩(竹林地0.4680亩、乔木林地0.1050亩)。
二、 (略) 及时完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衔接2023年度国土变更成果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略) (略)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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